5月25日,德宏州纪委、监委举行今年5月“月考”,以抽考的方式,检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运用《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的成效。州纪委副书记、州监委副主任主持抽考。
“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是‘吃饭的家伙’、看家的本领,体现了纪法贯通、纪法衔接的根本要求,为开展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对于提升审查调查、监督检查、文字综合‘三种能力’提供了有力保证。”“四项制度是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动指南,量身定做的行为规范,要结合岗位实际多看、实记、熟练运用。”“派驻机构的首要职责是监督,我们要严格执行四项制度,规范监督、调查流程,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月考”以“随机抽签、脱稿回答”的方式进行,被抽考的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机关和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畅谈学习体会、运用成效。
“工作办法规定派驻机构、乡镇纪委不得调查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是否能参与调查?工作办法规定谈话函询的三类处置方式,与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实施办法有出入,以哪个为准?”“月考”时,对学习运用四项制度还进行了交流讨论,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提出学习运用中的困惑,达到相互学习、共同研究、推进工作的效果。
此外,“月考”还抽考了本月的读书情况,被随机抽考的纪检监察干部分享了《习近平七年知青岁月》《谁动了我的奶酪》《人性的弱点》等丛书的学习收获,每月读一本书已经成为德宏州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良好的学习习惯。(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