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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对责任制考核落后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发布时间:2018-05-19 09:50:08   来源:普洱市纪委

“一些领导干部更多地看重发展速度,更多地考虑从改革、发展、稳定来推动工作,‘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问不多、敦促不多、指导不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会议上。”

5月16日,普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根据四届市委第54次常委会议的要求,对去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落后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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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同志认真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任务,明确指出该市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深刻剖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要求考核落后的单位党委(党组)要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本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吸取教训,针对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措施、集中开展整治。纪委(纪检组)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把机构改革后监督力量得到加强充分体现在实际工作中,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履职尽责,敢于担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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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认真整改,在落实上狠下功夫……”被诫勉谈话单位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负责人就如何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作了表态发言,体现了落实好“两个责任”决心和信心。(郭杨  伍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