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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坚决铲除涉黑涉恶腐败滋生土壤

发布时间:2018-05-15 07:48:03   来源:保山市纪委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保山市纪委、监委聚焦职能定位,强化责任担当,集中力量,主动出击,深挖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铲除涉黑涉恶腐败滋生土壤。

充分利用电视台、政府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举报范围和内容,对外公布专门的涉黑涉恶线索举报邮箱和电话,不断扩大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持续完善“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信访举报渠道,重点收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建立专项工作台账,设置专人对问题线索分类梳理。

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治理结合起来,紧盯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征地拆迁等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领域。同时,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全面排查梳理,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强化执纪审查工作延伸,对相关线索多想一层、深查一层,深入发掘幕后问题。

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紧跟中央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及时调整巡察工作部署,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巡察重要内容。各级巡察组坚持深入基层,坚持问题导向,将宣传材料发放到群众手中,把现场受理信访举报的“小桌子”搬到街头巷尾,广泛听取群众信访诉求,走访当地派出所,重点收集扶贫领域、基层党建、村“两委”换届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了解基层党委、政府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担当作为的情况。

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机制作用,切实加强对整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工作的领导。会同公安、司法、信访、政法机关等部门,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明确具体内容、时限要求和方式渠道,形成工作合力,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无缝衔接、全程链接。

建立专项工作制度,对群众反映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通过常委督办、部门协作、一案一议、快查快结等机制,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严查快处。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出现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特别是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一经查实,从严从快处理,绝不护短遮丑。(徐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