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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1至4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置185人

发布时间:2018-05-14 08:00:28   来源:临沧市纪委

今年以来,临沧市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小落细,努力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浓厚氛围。1至4月,全市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置185人。

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对一般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做到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对在精准扶贫、惠农补贴、征迁补偿等领域中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以及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到严惩不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紧盯干部作风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等方面,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立查立处、立行立改;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问题,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持续形成震慑。

为切实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干部的严管厚爱,临沧市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大功夫,通过谈话函询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运用第二、第三种形态,防止一般违纪违法发展成严重违纪违法,既体现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1至4月,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108人、第二种形态53人、第三种形态15人、第四种形态9人。真正形成了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人的格局,取得了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应和社会效果。

 “在开展监督执纪审查过程中,我们充分运用‘四种形态’,让误入歧途者迷途知返,让‘小错’拖成‘大错’者受到严惩,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有效促进了党风政风持续好转。”该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陈伟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