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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1至4月办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113件

发布时间:2018-05-14 08:00:39   来源:昭通市纪委

今年以来,昭通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窗口和前哨作用,强化交办督办,着力推进进脱贫攻坚中矛盾和问题的化解处置。1至4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办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113件。

全覆盖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不断优化“信、访、电、网”举报渠道,设立扶贫领域违纪问题检举控告专用邮箱,全方位、全覆盖受理群众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对群众反映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件,按照快收、快阅、快录、快转的要求进行优先受理,全部实现日清周转。通过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受理群众反映诉求和政策咨询4352件。

快速确定问题线索处置方式。认真梳理排查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当月内确定处置方式,对具备初步核实条件的,及时成立初核组进行核查。今年1-4月,初步核实84件,谈话函询14件,予以了结3件(已办结重复件直接予以了结),处置方式待定12件。办结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群众反映诉求和政策咨询4313件,办结率99%。

突出问题优先交办督办。对问题具体、多次反映、多人反映、实名反映、问题突出的扶贫领域问题进行优先交办督办。建立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挂县督办制度,明确纪检监察监督室、纪检监察审查室和信访室对实体及程序进行双重审核把关,形成交办督办合力。目前,共交办督办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件14件。同时,对6件扶贫领域信访举报突出问题实行领导包案督办,确保按时优质办结。

办理结果及时反馈。建立信访部门反馈受理情况、承办部门反馈办理结果“双反馈”工作机制。对实名反映问题的,采取电话反馈、当面反馈、书面反馈等方式在第一时间反馈受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反馈满意率达95%以上。通过及时有效地向反映人反馈受理情况和办理结果,让反映人了解事实真相,化解矛盾问题,增强信访理解,有效防止和减少反映人多头反映和重复反映的难题,信访举报工作满意率和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李春林  王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