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的驻村帮扶工作队,让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派得出、稳得住、干得好。近日,德宏州委出台《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管理“十必须十不准”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管理,发挥好驻村帮扶作用,助力决胜脱贫攻坚。
规定从择优选派、队员调整、考勤制度、待遇保障、责任追究等方面严明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管理“十必须十不准”工作纪律,即:必须择优选派、不准降低标准,新选派队员不得超过55周岁,不能为工勤人员、临时借调人员等,优先选派优秀年轻后备干部或新提拔干部;必须保持稳定、不准随意轮换,确因工作不胜任、生病住院、调离辞职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严格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必须严格考勤、不准自由散漫,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每个乡镇每月排名出勤率末3位队员名单,逐级报备,对考勤达不到正常工作日的,通报、约谈、问责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和派出单位分管领导;必须及时兑付、不准变相克扣,从今年4月起,按照每月实际驻村天数,各派出单位必须解决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每人每天50元的食宿补贴;必须真管真严、不准弄虚作假,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对工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从严从重处理。
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不严格执行管理规定,违反“十必须十不准”工作纪律的坚决严肃查处、点名通报,造成不良影响的问责处理或组织调整。(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