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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纪时评】“人情”要以纪法为“界”

发布时间:2018-05-08 07:57:02   来源:曲靖市纪委

近日,中央纪委公开曝光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在通报中,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公务接待安排高档菜肴、豪华套房、景点观光,体现的不是热情;逢年过节组织公款聚餐、滥发钱物,体现的不是关怀;借婚丧事宜给领导送礼金、开公车“撑门面”,体现的不是情谊;碍于情面没有坚持原则、半推半就接受,体现的也不是尊重。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问题中,这类“好心办坏事”、害人害己的案例不少,相关人员受到严肃处理,退赔违纪款项,并被通报曝光,教训深刻,须引以为戒。

公款聚餐、滥发钱物、开公车“撑门面”,乍一看领导挺有“人情味”,但仔细一推敲,这是拿着公款做“人情”,是“四风”问题,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领导干部难免要和“人情”打交道,但必须要讲规矩、守法纪、有原则。通报中的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抹不开“人情”面子、抵挡不住“人情”攻势,在规矩和法纪面前让“人情”占了上风,而“人情”一旦突破法纪的界限,终会沦为牟取私利的工具,换来的必将是党纪国法的严惩。

“人情”有度,纪法为界。作为领导干部,必须无条件遵守规矩和党纪国法,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更不能打折扣搞变通,决不能让步于“人情”,在“人情”面前失掉底线。要把规矩和党纪国法作为“人情”的界限,自觉加强对党纪国法的学习,做到心中有纪、心中有法,明底线、知敬畏、守规矩,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追求以心相交的“人情”,追求纯粹的“人情”,让“人情”真正有人情味、有温度。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查处、通报曝光打着“人情”旗号搞变通的行为,确保“不敢腐”;加强警示教育力度,打好“预防针”、涂好“防腐剂”,在思想和行为上拧紧发条,确保“不想腐”。

情意再浓,不可逾纪;往来再密,不可违法。只有确保“人情”始终走在党纪国法的道路上,既“合俗”又“合理”还“合法”,展现出来的人情味才会是甜的。(会泽县委巡察办  张正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