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立驻县(区)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组,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以来,临沧市充分发挥督查巡查的震慑作用,不断传导压力、增强动力、压实责任、解决问题,推动精准施策、提质增效。
高位推动,有效衔接五项工作机制。自2017年4月开始,全市共派出由8个厅级领导任组长的督查巡查组,驻8县(区)开展常态化督查巡查脱贫攻坚工作,打破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问题”瓶颈,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同时,市纪委充实五项工作机制办公室力量,负责做好督查巡查组发现问题线索的排查、移交、处置工作,截止目前,督查巡查组排查问题线索813件,占全市排查总数的18%,成为临沧市落实全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五项工作机制发现问题的“利器”。
精准监督,推动脱贫攻坚政策落实。督查巡查组坚持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督促县(区)委书记、县(区)长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带领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扶贫干部、村干部、驻村干部,奋战脱贫攻坚,向县(区)、乡(镇)、村开列问题清单1839条。通过各县(区)各部门的扎实工作,截至今年3月底,全市共完成整改1769条,整改完成率为96.2%,一批长期困扰脱贫攻坚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创新方式,督查巡查不断取得实效。督查巡查组紧紧围绕精准识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点,坚持自上而下抓督查巡查、从下而上落实精准、抓中间压实责任,创新方式,积极探索,在常态化督查巡查上摸索了一些有效的工作方法。临沧市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以来,督查巡查组充分发挥“显微镜”和“探照灯”的作用,有力促进了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有力促进了脱贫攻坚任务的推进落实。全市共脱贫95278人、减贫86765人,165个贫困村、10个贫困乡(镇)达标退出。
突出重点,推动干部作风转变。督查巡查组坚持把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和“头顶理想,脚踩泥巴,心中有民,手上有招,创新干、团结干、拼命干”的临沧作风,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揪住问题,盯紧整改,在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为基层干部树立了榜样。一年来,督查巡查组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49件,开展回访暗访935次,批评教育13人、约谈106人,纪检部门处理69人,建议组织调整65人,有力地促进了脱贫攻坚一线工作作风的转变。(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