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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出台制度强化脱贫攻坚一线力量

发布时间:2018-05-04 07:57:03   来源:昭通市纪委

日前,昭通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脱贫攻坚一线领导力量的制度》,着力推动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脱贫攻坚一线主动作为、主动服务、主动担责,坚决打赢全市精准脱贫攻坚硬仗。

完善市级领导挂钩制度。制度明确规定,市级领导要督促指导挂钩联系县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全面了解掌握挂钩联系县区的基本情况,着力帮助推动脱贫攻坚、重大项目、产业发展等重点难点工作。市级领导每年到挂钩联系县区开展调研不少于6次。市级领导与挂钩县区主要领导同考核、同奖惩。

强化市直部门服务意识。要求市直部门领导干部主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摸清情况、掌握实情。市直部门主要领导每年到挂钩帮扶村(社区)开展调研不少于4次、驻村不少于7天,协调帮助解决挂钩帮扶村(社区)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突出实绩实效为重点,建立健全考核办法,将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全市综合考核范围,加大考核权重,不断压实工作责任。

构建乡镇第一书记制。选派县处级党员领导担任乡镇(街道)党(工)委第一书记,着力强化对乡镇(街道)党(工)委的领导和指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建立乡镇主要领导抓脱贫攻坚工作的述职评议考核机制,第一书记与乡镇主要领导同考核、同奖惩。探索建立第一书记一线常态化考察识别干部、重大问题第一书记包保化解等工作制度,形成上下联动推动工作的常态化机制。

完善村社第一书记制。结合“挂包帮”“转走访”和脱贫攻坚工作,每年从市直部门选派50名优秀后备干部到村(社区)党组织担任第一书记,实现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社区)全覆盖、贫困村全覆盖。制度规定,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任期为2年,工作表现一般的对其进行谈话诫勉,工作不在状态的及时“召回”,工作若出现重大失误的,依规依据处理。(王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