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大理州委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基层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州委巡察组领受巡察任务后,严格按照准备、进驻、了解、报告、反馈、整改的工作程序开展巡察,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强化压力传导,增强巡察震慑。
抓实巡察准备。认真分析纪检监察、组织、政法、审计、信访等有关单位向州委巡察组提供的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了解被巡察单位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向分管联系被巡察单位的州级领导了解有关情况,广泛收集了解被巡察单位易发多发的“通病”,掌握好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为进驻巡察做好充分准备。
开好动员会和汇报会。广泛宣传动员,激发被巡察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接受巡察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监督。严格审核被巡察党组织汇报材料,避免汇报材料“跑题”“走偏”,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深入查找和剖析问题。
灵活运用巡察方式。建立个别谈话问题库,区分谈话对象,适时修改谈话提纲,增强谈话的针对性,把握先易后难的原则,用谈话来印证巡察准备和进驻环节所掌握的信息,把谈话了解和调阅文件资料、专项检查等情况综合起来分析,不断接近问题的本质和真相。适时召开组务会,梳理分析发现的问题。筛选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抽查核实等方式获取事实和证据。
写好巡察报告。按照“明确专人执笔,其他人员协助完善,组务会审核把关”的报告形成工作机制,聚焦发现的问题和典型事例,坚持人与事相互结合、概况与具体问题相互映衬,用事例支撑观点、用事实支撑结论,形成高质量的巡察报告。(赵银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