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进入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加强学习,克服‘本领恐慌’,掌握科学理论和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新知识,拓宽眼界和视野,提升履职能力。”普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主任在普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指出。
今年以来,普洱市纪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干部思想理论建设,结合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实际,扎实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提升纪检监察队伍履职能力。
精心确定学习选题。2018年普洱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共选定7个专题,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赵乐际书记在云南调研时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党纪党规及中央、省相关配套制度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部署和要求等,内容丰富、重点明确。
形式多样学深悟透。学习要求结合岗位工作和个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下功夫实开展个人自学为主;以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相结合为辅;推陈出新,兼收并蓄、融会贯通,把向书本学和向实践学相结合;在看原著读原文的基础上,视频学、电视学、微信学,把书本学习与多媒体学习相结合。
成果运用推动执纪审查。坚持把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把提高理论水平同增强工作本领结合起来,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央、省、市保持一致,确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的思路和方法。除积极参与集中学习以外,还要积极进行讨论发言,与中心组成员坦诚交流学习心得,使学习的过程成为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提升履职能力的过程。(刘逸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