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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四项措施”确保上级转办信访件办理到位

发布时间:2018-05-02 08:00:55   来源:丽江市纪委

今年以来,丽江市纪委采取“四项措施”依托信访举报信息管理系统,对上级转交办信访举报件采取建立台账、规范流程、跟踪督办、落实责任等措施,加强动态管理,实时掌握运行轨迹,确保上级转办信访件去向清楚、有迹可循,有效减少重复访、越级访发生。

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办理台账。建立上级转办信访举报件对账制度及办理台账制度,每月底前对本月上级转办件的分流办理情况进行梳理、对账,确保上级转办信访举报件及时办理,去向清楚、有迹可循。按月向上级报送《上级转办信访件对账表》,按季度报送《上级转办信访件办理台账表》《上级转办信访件办理台账数据统计表》及时对账检查,掌握信访件办理进展情况。对账完毕的上级转办件,各县(区)纪委信访室、派驻(出)机构加强与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及承办部门沟通联系,跟进办理情况,填报办理台账,动态更新台账直至每一件信访举报件办理完毕,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规范办理流程,掌握办理进度。高度重视上级转办信访件办理工作,严格规范办理流程。对上级转交件认真进行梳理、登记和分流,对属于本级管理对象的信访件,及时呈报分管领导审批,不积压、不瞒报;需要转交下级办理的信访件,及时登记转办并跟踪督办。做到一月一统计,一月一督办,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上级转交办件办理情况。

定期跟踪督办,确保办理实效。定期抽查县(区)及派驻(出)部门上级转办信访件办理情况,特别是反映本级管理对象、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和突发性群体事件等重要信访件的办理情况,适时通报,及时跟踪督办。认真落实上级转办信访举报件查办工作要求,对上级交办要结果件快速查办,并按照要求时限上报办理结果。

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市县(区)一级对上级转办信访件实行预警管理,依托信访举报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预警时限设置,对转办件未按期启动调查、到(超)期未办结的分别进行预警对账,根据提醒结果及时督促办理。切实落实办理责任,确保信访举报处理及时到位,对转办信访件不及时处理、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检查,通报批评;对因办信不及时、处理不到位、未按规定程序办理,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责任追究。(朱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