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云南省纪委于4月26日召开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抽查阶段问题核查情况反馈会,及时向12家专项治理主责部门反馈其所提供问题清单的核查情况。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李庆元出席会议并讲话。
根据《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要求,今年3月省纪委、省监委牵头,抽调省级相关部门人员组成16个检查组,分别对16个州(市)的32个县(市、区)和16个省级部门开展了重点抽查工作。抽查前夕,省扶贫办、省住建厅等12家扶贫责任部门向省纪委、省监委提供了2017年脱贫攻坚重点项目清单、重点资金清单以及在自检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清单等3份材料共77个问题,由党风室梳理后交各检查组进行核查并督促整改落实。截止目前,各检查组已核查全部问题清单,并抽查了部分重点项目,针对“立竿见影”的问题,在重点抽查过程中就进行了督促整改,其余问题交由各州市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跟踪督促,绝大部分都已整改落实。
李庆元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担当意识,坚定打好扶贫攻坚战的决心和信心,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实际行动为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纪律保障;扶贫领域各责任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自觉承担起政策落实、项目落地、资金监管的主体责任,把主体责任落实到政策落实、项目落地、资金监管的全过程,确保把扶贫领域的每一项政策、每一个项目、每一笔资金都落实到群众身上;各派驻纪检组要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把派驻监督体现在政治监督、过程监督上,融入业务之中,善于监督、敢于发声、勇于亮剑,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当好扶贫领域政治生态“保护林”。
去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强化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截止今年2月,共排查扶贫领域问题32375个,移交问题线索18105件,处置问题线索9114件;问责单位或党组织28个;处理1582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161人、追究领导责任监督责任463人、组织处理483人、移送司法机关156人;批评教育2968人;通报曝光608批、1667个典型问题,涉及干部3187人。
与会人员还就《2018年至2020年全省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讨论稿)》进行了座谈讨论。
省纪委派驻省扶贫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审计厅纪检组等相关单位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