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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采取“传帮带” 强化监察法学习贯彻

发布时间:2018-04-25 07:41:41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监察法中规定,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查明后几日内解除查封、扣押,予以退还?”泼水节收假后第一天,西双版纳州纪委常委便对第二纪检监察审查室干部“发问”。

“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查明后三日内解除查封、扣押,予以退还。”听完“被问”干部的回答,州纪委常委随即点头夸赞。

看似平常的一问一答,其实是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实施“传帮带”学习活动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随着监察体制改革后,转隶人员融入纪委“新家”、新进人员多,机关岗位变动大、干部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十九大精神、宪法、监察法等时事和党纪国法随即亮相,州纪委、监委坚持研究式、开放式、互动式学习理念,加强对时事及监察法等学习力度。其中,“一对一”传帮带学教方式,由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和老干部结对年轻机关干部,形成固定的学习组合,平时加强对结对干部的学习教育和工作指导,进一步激发机关全体干部学习工作的积极性,努力营造机关“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此外,州纪委、监委坚持学以致用,不断将“传帮带”活动成果转化为巡察工作实效,坚持通过优化人员结构,以老带新,突出针对性,综合考虑干部职级、文化、专业、年龄结构及工作经历等各方面因素,通过内部调剂、抽调借调等多种方式,建立完善巡察“人才库”,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政法、审计、检察、财政等部门,精选了一批政治素质过硬、责任心强、业务精通的人员,组建了80人的巡察人才库,通过强化边干边学、以老带新等多种形式在实践中“淬火”锤炼锻造,切实提高了巡察干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整体巡察工作的质量和实效。(周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