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县区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以来,结合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统筹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坚持边实践边探索边完善,抓好工作衔接,积极探索建立纪委与监委、监委与执法司法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持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分层分批全员培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力度。
加强学习培训。通过召开市纪委书记(主任)专题会议、纪委常委会议、监察委员会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培训、支部学习研讨、专题研讨等方式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等。组织5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全省“转隶融合、素质提升”学习培训,认真学习了监察法有关内容。市纪委市监委举办学习监察法专题培训班,1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培训,进一步提升了纪委监委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
加强交流研讨。监察法颁布实施以来,市纪委市监委积极开展热议、深入交流研讨,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监察法的热潮。组织案审室、信访室、案管室、纪检监察监督室负责人结合实际案例进行细致讲解,做到先学一步。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300册,发给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做到人手一册,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按照省纪委的要求,认真学习,经常学、深入学、长期学,学深学透,融会贯通,掌握精神实质。全市各级纪委监委以支部和机关部门为单位进行专题研讨,并结合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纪委省监委印发的“四项制度”进行对比学习,重点学习研讨了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如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进一步理清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思路,严格依纪依法实施监督执纪监察。
加强制度建设。针对监委成立后,各项制度规定不完善、不规范、各种各种关系不顺的情况,结合学习贯彻监察法,研究制定了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专题会议议事规则、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察委员会)议事规则、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实施细则、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管理办法、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工作暂行办法、市纪委市监委执纪监督室和审查调查室负责联系单位(部门)的方案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执纪监察和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关键环节管控,规范监督执纪监察工作。
加强审查调查。各级纪委监委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通过对账检查、项目实地查验、入户走访等方式,对扶贫领域中存在的重点问题,部分省级、市级重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具体情况进行抽查。严惩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也深挖严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监委成立以来,全市各级纪委监委受理信访举报144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33件次,立案55件60人,其中处级干部7人,党纪政务处分党员干部57人。(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