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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在实践中磨砺巡察利剑

发布时间:2018-04-18 07:10:18   来源:文山州纪委

近期,文山州扶贫办、环保局、民政局等6个部门通过州内媒体通报了2017年九届州委第一轮巡察整改情况,并公布联系电话和地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这是该州落实《中共文山州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一个必要环节。

开展巡察工作以来,该州注重在具体实践中抓工作规范和实践创新,既严格遵循巡察工作原则、规定、程序、权限和要求,又通过实践探索,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全面提升巡察工作实效。

在实践中探索,聚焦全面从严治党

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内部监管缺失,纪律作风不严实,日常管理松散,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干部管理不规范……2017年8月和12月,两次通过州内媒体向被巡察单位反馈情况,帮助和指导被巡察单位提高“政治免疫力”。

把握共性、突出个性。根据不同县(市)和部门的特点,强化“靶向”思维,找准关节点、要害处,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督促扛牢抓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特别注意发现推动解决党建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消除侵蚀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隐患。共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整改意见746条,开列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坚决和违反“六大纪律”清单138条,提升政治巡察的质量和效果。

“三轮巡察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州县(市)两级联动巡察等方式,紧紧围绕政治巡察,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找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和病灶。”州委巡察办负责人介绍道,同时充分运用发布公告、召开会议、听取专题汇报、开展民主测评、财务检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走访调研、明查暗访、受理检举控告等方式进行,做到州县(市)两级联动,同谋划、同部署、同启动、同发力,“一盘棋”推动巡察工作。

在实践中前行,打通“最后一公里”

把高质量完成本届州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目标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任务,统筹安排常规巡察,深化专项巡察,强化“机动式”巡察,加大“回头看”力度,坚持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坚决防止巡察工作表面化、形式化,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优先安排扶贫专项巡察,深入查找扶贫背后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围绕全州各县(市)脱贫退出时序,对2018年脱贫摘帽的文山、砚山、西畴3县市开展全面巡察,解决识别退出不精准、异地扶贫搬迁工作不到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到村到户政策措施搞“一刀切”和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力度不够等问题。坚决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时调整巡察工作年度计划,优先对州民政局、州林业局、州扶贫办等17个承担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部门开展巡察。并根据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廉洁扶贫专项行动和脱贫攻坚线索有奖举报汇总发现的问题,再次派出巡察组,对问题突出和线索集中的县市和部门开展点穴式、机动式巡察。

“聚焦发现问题,强化政治担当,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落实,注重统筹兼顾,抓好成果运用,以巡察整改推动脱贫攻坚及文山市各项工作开展。”2018年3月30日,九届州委第三轮第七巡察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文山市情况反馈会召开,州委常委、文山市委书记李云龙主持会议,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作表态发言。

在实践中深化,做好“后半篇文章”

探索“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模式,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强不强的“试金石”,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担起整改主体责任,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确保巡察巡出威慑、巡出新风。

将巡察发现突出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州委、州政府年度综合考评暨工作目标绩效考核,以及年度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作为州委议事决策、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组织部门选拔任用干部的参考和依据。加大对县市巡察工作的指导力度,实行部分巡察成果、文件、制度、相关表格和模板共享,不断促进全州巡察工作的规范统一。建立组织、信访、审计等单位具体人员负责巡察工作的联络员制度。

创新实践,织密巡察“监督网”。将巡察和纪律审查结合起来,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边巡边函边查,并把招标投标纳入巡视巡察范围。麻栗坡对乡镇党委的巡察延伸到机关站所和村(社区),建立党的领导、党建、全面从严治党、问题线索、立行立改5本“巡察问题台账”,并在媒体开设专栏,适时更新巡察工作动态。富宁县将巡察成果与县委干部“召回”管理和主体责任“派单制”工作加强结合运用,实行巡察组“一周一报告”和中期报告制度。西畴县在群众来信来访的“蛛丝马迹”中发现问题,设立举报箱,在街头巷尾、村口院落等人口密集的地方张贴巡察公告,对外公布巡察组电话、电子邮箱、办公地点,为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开辟绿色通道。

在实践中完善,将成果固化为制度

州委常委会专题审定《中共文山州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共文山州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将77个党组织作为巡察监督对象并按计划逐一开展巡察监督,确保全覆盖。

为做好每轮巡察工作,州委巡察办先后三次修改编制了《巡察工作手册》《文山州巡察工作参考文件》《巡察工作问题清单及操作办法汇编》《发现问题招法与实例》《巡察工作参考文件》等,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工作方法、内容要求和工作纪律,为巡察工作开展提供了规范和遵循。

与此同时,坚持健全机构与配强队伍并重,进一步夯实巡察工作组织基础。逐步形成了州委负总责、巡察办履职责,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采取专兼职结合的方式,建立了805人的巡察工作人才库。并强化业务培训学习,在实践中充电,在探索中加油,写好“学思践悟”四字真言,让巡察队伍手执利剑有硬气,动真碰硬强本领。

据悉,目前该州共完成三轮巡察,分别对3个县(市)、16个州级部门、141个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开展巡察,累计发现问题2663个,移交问题线索503个。(王庆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