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不断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一季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共追责问责89人,其中党纪处分35人,问责处理54人。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市纪委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坚决防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治工作专项纪律检查的通知》和《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将脱贫攻坚列为专项纪律检查工作重点任务,成立20个专项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每月召开例会听取检查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推进工作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再次完善工作方案,制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全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责任落实的工作方案》,组建由市纪委常委带队的8个组分赴各县(市)区督导检查,实行月报、季小结工作机制,找准群众反映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跟踪督促确保整改落实。
认真落实五项工作机制。按照省纪委相关通知要求,全市各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健全扶贫领域线索排查、移交、处置、追责、通报五项工作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一季度,全市累计排查问题线索828个,移交办理646个,反映涉及“失职失责”“精准识别”和“其他”类问题比较突出;各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园区本级累计移交办理问题线索600个,办结564个,办结率94%;不断加大警示震慑力度,共通报曝光扶贫领域问题28批46个典型问题95人。
用好“五级联动”工作平台。成立了由市纪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做到“六有”,即有平台、有机构、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经费,对扶贫领域发现的违纪问题坚持层层督办。目前,“五级联动”平台已实现全覆盖,截止4月9日,全市共录入受理群众诉求、举报20004件,办结19851件,办结率99.23%,为全市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王艺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