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云岭要闻 > 正文

临沧:一季度运用“四种形态”处置132人

发布时间:2018-04-15 08:18:23   来源:临沧市纪委

今年以来,临沧市纪委市监委把纪律挺在前,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小落细,努力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不断强化“不敢腐”的氛围。一季度,运用“四种形态”处置132人。

敢于正视,善于解决问题。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对一般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做到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对在精准扶贫、惠农补贴、征迁补偿等领域中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以及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到严惩不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执续释放高压惩腐态势。

惩前毖后,灵活运用处置。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大功夫,通过谈话函询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同时,运用第二、第三种形态,防止一般违纪违法发展成严重违纪违法,既体现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一季度,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87人、第二种形态31人、第三种形态8人、第四种形态6人。

严格执纪,强化震慑作用。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围绕干部作风纪律、“八项规定”执行、涉黑涉恶等方面,常态化开展明查暗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赵国成  陈伟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