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云岭要闻 > 正文

丽江:“六个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

发布时间:2018-04-14 08:12:34   来源:丽江市纪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实施以来,丽江市纪委市监委将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开展“六个一”系列活动,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持续掀起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监察法热潮。

下发一套学习材料。征订600余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释义等系列辅导用书,第一时间发放给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做到人手一套,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按照省纪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的通知》要求,认真学习,经常学、深入学、长期学,学深学透,融会贯通,掌握精神实质。

开展一次集中宣传。及时制作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展板,同时充分利用市纪委市监委网站、宣传栏、丽江日报、丽江电视台等媒介,多种形式,多角度、全方位、深层次,加大对国家监察法的宣传力度,着力营造浓厚学习宣传氛围。

制定一份学习计划。把学习监察法纳入理论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及干部职工学习内容,研究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方式、学习内容、学习人员、学习时间等,确保学习到位、领会到位、落实到位。

组织一次集中学习。通过召开书记(主任)专题会议、纪委常委会议、监察委员会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等方式深入学习,提出贯彻落实措施,扎实抓好贯彻落实。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将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统筹安排,细化跟踪推进,抓紧抓牢组织实施工作。

开展一次专题培训。认真组织全市6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全省“转隶融合、素质提升”视频学习培训,认真聆听并学习了监察法有关内容。举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专题培训班,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市纪委市监委22个派驻机构、市委巡察机构全体干部共2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完善一套制度体系。研究制定了《丽江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丽江市纪委市监察委执纪监督室和审查调查室负责联系单位(部门)的方案》等制度。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四项制度》,严格工作规程,加强管理监督。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关键环节管控,落实审查调查主办责任制、终身负责制,重点管好室主任,规范审查调查组组长权限,严格审核执纪监察方案、调查事项和措施,加强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对执纪违纪、执法违纪违法、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