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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强力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入开展

发布时间:2018-04-13 07:44:45   来源:丽江市纪委

今年以来,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省监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监督执纪审查和巡察力度,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从严查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尽责、不落实、不担当等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开展线索排查研判。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深入推进惩治涉黑涉恶腐败的重要工作基础,通过接收政法机关移送问题线索、梳理纪检监察机关掌握的问题线索等方式,对所有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对涉黑涉恶腐败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认真研判,通过梳理排查,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分析透、成因准,为全面深入惩治涉黑涉恶腐败提供详实的依据。

拓宽线索来源渠道。统筹协调“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巡察、专项监督检查、网络举报平台、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等力量,综合运用来电、来信、来访和网络等方式,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加大检查走访力度,主动收集线索、了解情况,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做到件件有回音。同时,对泄露举报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保护和激发群众监督热情。

强化快查严处曝光。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纳入执纪监督重要内容,对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重点督办;对在专项斗争工作中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日常监管不到位、问题得不到解决的地方和单位,实行责任倒查,坚决追责问责。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回应社会关切,彰显法治权威。

充分发挥巡察作用。以发现和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为重点开展巡察,通过巡察上下联动、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等方式,增强监督效果。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巡察力量下沉覆盖到乡镇,延伸到村。同时,通过培训等提升发现问题线索能力,提高线索问题质量,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