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云岭要闻 > 正文

德宏:各级监委全要素运用监察法赋予的12项调查措施

发布时间:2018-04-13 07:55:10   来源:德宏州纪委

“陇川县户撒乡政法综治维稳副书记、副乡长赖新贵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这是陇川县监委组建后第一例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4月10日,德宏州纪委监委网站公开发布了又一起留置案,引来广大干部群众围观、点赞。

监察法赋予各级监察委员会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12项调查措施。德宏州各级监委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权限,全面审慎、积极稳妥地使用12项调查措施,监委履职有力有效,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今年2月,刚刚挂牌组建不久的德宏州监委收到州民政局党组移交问题线索,州民政局军供站出纳祁波涉嫌挪用数十万元公款。德宏州监委立即展开初核,确认部分违法事实。3月19日,德宏州监委将该案指定由芒市监委管辖办理,3月20日,芒市监委报德宏州监委批准,决定对祁波采取留置措施。3月27日,芒市监委将祁波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祁波被市检察院执行逮捕。这是德宏州首例采取留置措施后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仅用了7天。

以首例留置案件为范本,德宏州各级监委对12项调查措施积极进行运用。据德宏州纪委州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介绍,12项调查措施中,查询、调取、谈话作为经常性的调查取证手段使用最多,使用过程中严格根据办案需要,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询问、讯问、留置、扣押、冻结等手段多为在对相关案件立案调查后使用。搜查、查封、鉴定和勘验检查手段系在确有必要时采取,使用较少。

为使调查过程更加规范,德宏州各级监委对讯问、询问、搜查等环节均采取全程录音录像,询问、讯问女性时,须有女性办案人员在场;开展搜查工作须由纪检监察室主任或副主任带队,执行搜查人员不得少于3人等。录音录像资料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和审查组分别保管,定期核查。

为确保各项调查措施依纪依法正确行使,德宏州各级监委严格执行监察法和《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 (试行)》《云南省监察机关调查措施使用规范 (试行)》《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流程图 (试行)》《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常用文书格式 (试行)》四项制度,严格的报批程序和流程管控,保证各项措施使用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