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洱海保护治理的力度越来越大,对各级干部的监督、管理也越来越严,很多过去解决不了的问题现在得到了很好的解决。就拿我们村来说,过去村口随意堆放垃圾的现象现在也基本见不到了,入湖的水也更清了……”生活在洱海附近的村民李大叔这样说道。
近年来,随着洱海周边餐饮客栈迅速发展、入湖水源水质“滑坡”等因素让洱海保护面临着愈加严峻的形势。为此,大理州委、州政府开启抢救模式,全力开展洱海保护治理工作。为压实各县市、各部门在洱海保护治理中的责任,大理州以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抓手,牢牢牵住各级各部门党委(组)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对“七大行动”落实不力、项目推进缓慢、未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等纪律作风问题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州对县市、部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考核。通过细化、量化考核标准督促各地各部门在洱海保护治理工作中转作风、敢担当、敢作为。
除了层层压实责任倒逼工作任务落实,大理州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作为,成立“七大行动”指挥部纪律检查组,并下设16个纪律检查小组,对洱海流域16个乡镇分片挂钩负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从严执纪,紧盯洱海保护治理纪律作风突出问题,抓住不落实、不担当的典型,严肃查处洱海保护治理中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等纪律作风突出问题,在洱海保护治理中形成强有力监督震慑,推动洱海保护治理扎实推进。
2017年,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洱海保护治理监督检查1318次,问责单位4个、问责干部6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2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7起,严肃查处了大理市下关镇洱滨村污水直排屡禁不止、凤仪火车货运站堆煤堆矿污染环境等典型问题,并予以通报。2017年,洱海总体水质保持稳定,实现了水质6个月Ⅱ类、6个月Ⅲ类、不发生规模化蓝藻水华的目标。
“洱海保护治理是事关大理州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福祉的政治任务。在洱海保护治理攻坚战中,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的重任,需要我们聚焦‘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这一职能定位,保持久久为功的精神和毅力,持续不断为洱海保护治理‘保驾护航’。”大理州纪委州监委负责人表示。(马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