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丽江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18年第4次集中学习,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研究部署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强调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不折不扣抓好监察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和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会议认为,国家监察法的制定,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同时,将宪法修改所确立的监察制度进一步具体化,是我们党依宪执政、依宪治国的生动实践和鲜明写照。监察法的制定和国家监察委员会的组建,为反腐败工作开创新局面提供了重要政治和法治保障,在国家法制建设史和纪检监察工作史上具有重大的里程碑意义。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摆在当前工作的头等位置来抓,按照中央、中央纪委、省委和省纪委的要求,从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的高度,深刻领会监察法的精神实质和精髓要义;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的研讨和交流,通过理论研讨、培训辅导、学习交流等形式,确保每一个公职人员对监察法每一个条款、每一个字句的内涵和外延都吃透吃准、融会贯通,为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打下坚实的基础。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对监察法作全面、系统的宣传、引导、解读,要在丽江日报、市电视台、丽江市纪委市监委网站等媒介开设“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专题专栏,以访谈、图解、专家解读等形式,对监察法以及各级各部门学习贯彻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开展多层面、多角度的立体式宣传。要严格对标中央要求,抓好监察法的贯彻实施,照图施工、对表跟进,与丽江实际相结合,与当前丽江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相结合,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上率下,在全市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监察法的热潮。各级纪委监委要切实履行党章、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一体贯彻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加强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促进全面融合,扎实推进国家监察全覆盖。要坚决整治党员干部学风不浓、玩风较盛、工作状态不佳、担当意识不强、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建立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从正面激励和问责惩戒两个方面,鼓励改革创新,包容工作失误,惩处失职渎职,提振党员干部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精气神,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