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双版纳州委对2017年度全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对检查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单位提出整改要求。
据悉,2018年初,西双版纳州委、州政府派出8个检查考核小组,对全州3个县市、73个部门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其中15个责任单位评定为“优秀”等次、58个责任单位评定为“合格”等次、3个责任单位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此次检查考核,以政治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为统领,在内容上突出对落实“两个责任”尤其是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在检查考核程序上,坚持从严、从细、从实真查实考,突出问题导向,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州委要求,评定为优秀、合格的单位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并对检查考核反馈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力争再创佳绩。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单位要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分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党的十九大的新部署新要求,紧密结合本部门实际和不同等级、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工作特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细化实化具体化,用饱满的热情,优良的作风,持之以恒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贯彻落实,不断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同时,强化结果运用,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列入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内容,对不同评定等次作出具体奖惩规定,不断巩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岩温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