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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昭通——业务培训效果佳 多亏身边“土专家”

发布时间:2018-04-06 08:10:26   来源:云南省纪委

“我参加过不少培训,可是这个培训班是真的不一样!”昭通市纪委监委近日举办的一次业务培训让许多学员竖起了大拇指。

近日,昭通市纪委监委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解读”“办案安全辅导”“执纪审查业务辅导”“刑事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固定与运用”等内容,对全市12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为期两天半的综合业务培训。这是昭通市派驻机构改革和监委挂牌成立后举办的第一次全员培训,目的是通过“大练兵”,集中“充电”,补齐短板,让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尽快适应新岗位,切实做好所担负的纪检监察工作。

参加本次培训的学员大部分是新加入纪检监察队伍的新兵,邀请的老师均是各个领域的“土专家”。“土专家”们以言传身教的方式,畅谈自己多年的行业经历和工作经验,并对当前的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方案,让纪检新兵们受用无穷。

“同志们,刚才我给大家介绍的是我亲身参与查办的一个案例,现在请大家思考一下,这个案件中哪些证据需要收集,哪些证据在何种情况下有效、何种情况下无效,哪些不经意的举动会致使有效的证据变成无效证据?”4月1日下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任遵忠主讲《刑事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固定与运用》,每讲一个案例,任遵忠都会抛出一连串的问题,要求学员们思考。

“我觉得应该着重收集那些能证明嫌疑人有罪的证据。”任遵忠话音刚落,很快就有人举手发言。

“你说得很好,但是只对了一半。我们不但要收集有罪证据,还要收集无罪证据。”任遵忠说,“长期以来,由于受陈旧的执法观念影响,一些办案人员往往存在有罪推定的思维方式和重打击、轻保护的思想。我们在办案过程中,不能只重视有罪证据的收集、补充和完善,而忽视了无罪证据的收集及证据矛盾的合理排除……”任遵忠在讲台上侃侃而谈,学员们有的奋笔记录,有的频频点头。

“老张啊,还记得去年咱们一起办的那个案子吗?因为对相关法律没有学透,我差点使一份关键证据失效,教训深刻呀!”

“可不是咋的,以前咱们只管执纪领域的工作,对相关法律学习钻研不够,许多不该出现的失误屡屡出现,走了多少弯路啊!”

课间休息时,学员们三五成群聚在一起交流心得。还有一些学员趁着课间休息抓紧补充完善课堂笔记。

一次深入的学习,如同一场舒心的旅行。昭通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采取“请进来、走出去”,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等方式,全面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努力实现“锻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敢于亮剑、能打硬仗的纪检监察‘铁军’”的目标。(杨富东  朱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