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理州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考核集体诫勉谈话会议,对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县市和州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专职副书记、组织部长、纪委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会议指出,全州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刻学习领会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新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加快大理各项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中不断开辟新境界、创造新业绩。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加强各级各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努力建设一支推动大理跨越发展的铁军。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内容,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为契机,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路子,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会议要求,受到诫勉的单位和同志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反思、立行立改,一项一项抓整改、一条一条抓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整改落实,要按照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一个整改落实方案、开展一次专题警示教育活动、讲授一次专题党课、解决一至两个突出问题、健全完善一套制度、上报一个整改落实专题报告、接受一次复查验收的“八个一”整改要求认真抓好。党建工作整改,要进一步树立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树牢责任意识,严格整改落实。同时,做好州委党建工作考核组年底的复查验收各项工作。(施萃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