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山州出台通知,落地落实落细《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精神,破除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枷锁”,为干部群众“减负”,推进移风易俗,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成效。
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纪委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将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为当前脱贫攻坚工作的一个重点,纳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干部职工会、党委(党组)会、班子会、支部党员大会等形式,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中,切实做到学习传达全覆盖。各县(市)、乡(镇)党委要统筹谋划,村级党组织实施,采取召开群众会传达学习、村务公开栏公开、广播电视滚动播放、“明白纸”发放等形式,将《通知》精神宣传到各村、各户,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文化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宣传主阵地作用,全面宣传《通知》精神,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全州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安排好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要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切实做到守土尽责、守土负责。各县(市)纪委、监察委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加强对各乡(镇)落实《通知》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统筹协调、解决《通知》落实中的实际问题。各乡(镇)党委要对本乡(镇)落实《通知》的情况进行统一安排、统一要求,明确时限,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各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加强对农村群众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申报的审核,加大教育、劝阻、监督、管理力度,做好协调服务等工作。
全州各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通知》要求,带头移风易俗,狠刹大操大办不良风气;带头勤俭节约、节俭办客,避免大操大办、盲目跟风、相互攀比、铺张浪费;带头宣传解释《通知》精神,用实际行动助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各县(市)纪委监委要督促乡(镇)党委、政府、纪委指导各村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制度,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等规定。要结合当地经济状况和民族风俗,把移风易俗、节俭办客纳入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章程,在严格执行《通知》要求的基础上,制定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具体实施细则,对邀请范围、人数、每桌费用(含烟酒)、菜品及数量、礼金礼品、办理流程等作出具体详细规定,并于2018年5月底以前完成。
各级各部门对管辖范围内大操大办、相互攀比、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听之任之,导致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严重的,要依纪依规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应领导责任。村党组织、村委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人对村民说服教育、劝阻制止不力,失职失责,导致辖区内发生违规操办、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的,由乡镇纪委对其提醒约谈、通报问责,问题严重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违反《通知》要求、顶风违纪的,坚决从快从重从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向社会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韦祥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