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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全面履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

发布时间:2018-04-01 08:30:07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近日,云南省纪委监委向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的通知》,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将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统筹安排,细化跟踪推进,抓紧抓牢组织实施工作。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委监委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监察法的热潮。要加强组织推进、学习培训和宣传力度,深刻领会监察法的指导思想、领导体制、工作原则和方针等,做到吃透立法精神、融会贯通,对监察法作全面、系统的宣传、引导、解读。要深刻理解把握监察法的内涵和要求,深刻理解把握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监察机关职能职责、监察权限、对监察机关的监督要求等。全面履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依纪依法加强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规范高效开展审查调查。

通知强调,“打铁必须自身硬”,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要以“五个过硬”为标尺,充分尽责担当,锻造坚强过硬的“纪律部队”,切实提升贯彻执行监察法、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并建立情况和问题报告反馈制度,明确各州(市)纪委监委要注意收集研判本级和下级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性和法规性问题,及时向省纪委监委报告。(云南省纪委监委||责任编辑 王小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