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扣问题线索移交处置“零遗漏”这一关键任务,抓好转隶工作衔接。据统计,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检察机关移交的问题线索4008件,其中省纪委机关接收问题线索88件,确保了在改革期间线索不遗漏、监督不懈怠。
“在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认真做好过渡期有关工作,确保工作不断、秩序不乱,特别是要防止隐藏私藏问题线索等情况发生,绝不能因为转隶,而放松管理、降低要求、出差错、出乱子甚至出现违规违纪问题。”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陆俊华表示。
为防止过渡期出现工作空当,云南省纪委提前做好预防,加强对策研究,明确有关线索移交事项的衔接工作、材料的归档工作等,确保工作不断、秩序不乱。云南省纪委起草了《关于加强监察体制改革转隶期间案件办理及线索管理的意见》,明确按照“老事老办法、新事新办法”的原则,做好改革过渡期间案件办理和线索管理工作。省纪委会同省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对未结案件和问题线索的总体情况进行摸底,逐一梳理、逐件登记,列出清单,对达到归档条件的已处理的267件线索由检察机关做好归档工作,并将档案台账电子目录送省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备查。
问题线索移交后,处置不“打烊”。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迅速将问题线索分流到新组建的执纪监督部门和审查调查部门,第一时间明确责任部门,各执纪监督室、审查调查室立即进入工作状态,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处置建议,由纪委书记专题会集体排查、处置,防止个人办案、突击办案、处置不当等情况发生,实现转隶移交问题线索规范高效处置。云南各级纪委监委对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清理排查,市(州)、县(市、区)两级纪委监委目前共排查2381件问题线索,其中6件采取留置措施,609件使用谈话、询问、调取等调查措施。
云南省纪委监委已排查88件问题线索,对省检察院移交正在办理的问题线索,已立案追逃的9件转新组建的追逃追赃部门继续办理,已初查的9件转相应审查调查室办理,尚未处置的线索按照相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规定,转有关执纪监督部门排查处置。(何咏坤 张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