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实施以来,丽江市纪检监察系统通过组织集中学习、积极开展热议、编印学习资料、加强学习培训、深入交流研讨、加大宣传力度、撰写学习体会等措施,迅速掀起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热潮。
组织集中学习。通过召开书记(主任)专题会议、纪委常委会议、监察委员会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等方式深入学习,提出贯彻落实措施,扎实抓好贯彻落实。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省纪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的通知》要求,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将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统筹安排,细化跟踪推进,抓紧抓牢组织实施工作。
积极开展热议。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后,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开展热议,大家纷纷表示一定要认真学习好、贯彻执行好监察法;表示要先学一步,学深学透,坚决贯彻落实,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执行监察法,依法监督监察,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最基层,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
编印学习资料。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下载监察法,印制成册,发给全市6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做到人手一册经常学,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按照省纪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的通知》要求,认真学习,经常学、深入学、长期学,学深学透,融会贯通,掌握精神实质。
加强学习培训。认真组织参加全省“转隶融合、素质提升”学习培训,丽江市纪委市监委、县区纪委监委共组织5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全省“转隶融合、素质提升”学习培训,认真学习了监察法有关内容。近日,丽江市纪委市监委举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专题培训班,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市纪委22个派驻机构、市委巡察机构全体干部共100余人参加了培训。在培训会上,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案审室负责人结合工作经历和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实际,结合案例对监察法进行细致讲解,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切实实抓好监察法的学习和贯彻落实,要真学真懂,深学深悟,指导实践,规范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将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深入交流研讨。全市各级纪委监委以支部和机关部门为单位进行专题研讨深化学,由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牵头,组织执纪监督室、审查调查室、信访室、案管室、案审室的同志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并结合《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纪委印发的“四项制度”进行对比学习,重点学习研讨了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如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并进行了认真的研讨,进一步理清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思路,明确监督执纪监察工作运行机制,规范审批程序,规范调查流程,严格依纪依法实施监督执纪监察。
加大宣传力度。各级纪委监委宣传部主动协调党委宣传部、党校、媒体,落实普法责任制,对监察法作全面、系统的宣传、引导、解读。在丽江市纪检监察网站、《丽江清韵》《实践与研究》、丽江日报、市电视台、丽江读本等新闻单位开设“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专题专栏,以访谈、图解、专家解读等形式,对监察法以及各部门学习贯彻情况进行报道,开展多层面、多角度的立体式宣传。
撰写学习体会。近日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系统党员干部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监察法的热潮,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撰写心得体会文章,大家纷纷表态,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认真分析研究学习宣传贯彻过程中会遇到很多疑难问题,注意收集研判本级和下级实际工作中碰到的政策和法规性问题,及时向上级纪委监委报告;依法监督调查处置,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最基层,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