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红河州纪委州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18年第二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会前,全体参学人员围绕学习主题和内容,认真研读学习参阅资料,为集中学习做好准备。集中学习研讨时,中心发言人和随机安排的参学人员,围绕学习主题,结合各自学习体会和工作实际进行了发言。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以及全国“两会”精神,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监察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增强宪法意识,增强贯彻执行监察法意识,切实做好党章、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各项职责,为推动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宪法修改案和监察法制定实施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的核心要义。要聚焦主责主业,抓好宪法和监察法的学习贯彻。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拥护宪法、落实好监察法。要深入学习宣传,弘扬法治精神。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要捍卫宪法和监察法,忠诚履行党章、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使命,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成果。(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