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在中华民族的礼仪传统里,礼俗是一个人从小到大、由生到死必须要经历的人际关系。正是这样的人情往来,织就了中国人最深厚的群居情结和民族情感,让人与人之间有了“人情味”。
然而,随着社会的变迁,礼俗交往却也走了样变了形:“酒宴”名目越来越多,除了传统的婚丧嫁娶及喜庆事宜外,子女参军、个人晋级、搬家买车、出国出差等也被列入了宴请的范围,甚至牛羊下崽、服刑出狱都要办酒,令人眼花缭乱;人情链条越拉越长,有的宴请对象还从原来的亲朋、同事同学延伸亲朋的亲朋、同学的同学、同事的好友,“红色罚单”满天飞,“情重礼不轻”,“人情钱”过滥过重,让人叫苦不迭。甚至,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将传统习俗当成贪腐的工具,堂而皇之搞不正之风,借机敛财、以礼代贿,不仅败坏了党风政风,还影响了社会风气,疏离了党群干群关系。
情归情,理是理,当这个“礼”字超越了他本身应有之意,不堪之负时,也会因过多过度而越过“红线”冲垮“堤坝”,泛滥成灾起来。“人情往来”不应成为“人情债”,更不能成为官员贪腐的“遮羞布”。那么,如何从根本上遏制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不良风气?
近日,云南省纪委省监委下发了《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明确了除为本人及子女操办婚事,为直系亲属操办丧事外,其余事由不操办客事,以庆生祝寿、升学入伍、就业退休、建房乔迁等事由操办的家宴,不邀请亲属以外的人员参加并收受其财物。同时,对宴请的人数、桌数、次数、标准及报备情况等做了规定。目的就是,通过制度的刚性约束,引导人与人之间正常合理的人情交往,在全省范围内形成婚事新办、历戒奢靡、厚养薄葬的社会新风尚。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对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而言,更应率先垂范、做制度的忠实执行者,以自律推动他律,在群众中树立领导干部良好形象。同时,也要刚正执纪、做制度的忠诚捍卫者,织密监督网络,高频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者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对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信号,刹住大操大办、违规操办的不良风气,让礼尚往来回归理性和本源,让人情交往回归淳朴和纯真。(沾益区纪委区监委 黄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