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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多维度扎实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发布时间:2018-03-29 07:58:23   来源:丽江市纪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实施后,丽江市纪委监委通过召开书记(主任)专题会议、纪委常委会议、监察委员会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支部学习研讨、专题研讨会议等方式深入学习,深入宣传,提出贯彻落实措施,扎实抓好贯彻落实。

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下载监察法,印制成册,发给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做到人手一册经常学。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按照省纪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的通知》要求,认真学习,经常学、深入学、长期学,学深学透,融会贯通,掌握精神实质。

市纪委召开书记(主任)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监察法,对下一步学习贯彻监察法作出了安排部署,提出了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省纪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的通知》要求,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将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统筹安排,细化跟踪推进,抓紧抓牢组织实施工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邹萍在书记专题会上要求。

市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和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监察法。会议逐字逐句学习了监察法的内容,案审室、案管室、纪检监察监督室负责人结合工作经历和工作实践,结合实际案例进行细致讲解。认真组织参加全省“转隶融合、素质提升”学习培训,丽江市纪委监委、县区纪委监委共组织5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全省“转隶融合、素质提升”学习培训,认真学习了监察法有关内容。

以支部和机关部门为单位进行专题研讨深化学,由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牵头,组织执纪监督室、审查调查室、信访室、案管室、案审室的同志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并结合《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纪委印发的《四项制度》进行对比学习,重点学习研讨了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如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并进行了认真的研讨,进一步理清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思路,明确监督执纪监察工作运行机制,规范审批程序,规范调查流程,严格依纪依法实施监督执纪监察。

“学习监察法要深刻理解把握监察法的内涵和要求,深刻理解把握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深刻理解把握监察机关职能职责。”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张爱武表示。“各级监委要切实把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履行到位,要依纪依法加强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要严格落实《四项制度》,坚持‘三级排查’,规范高效开展审查调查。”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张鹏表示。“执纪监督、审查调查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监察法,严格落实四项制度,依纪依法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宪法和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案件审理室主任木权之说道。

各级纪委、监委宣传部门主动协调党委宣传部、党校、媒体,落实普法责任制,对监察法作全面、系统的宣传、引导、解读。在丽江市纪检监察网站、《丽江清韵》、《实践与研究》、丽江日报、市电视台、丽江读本等新闻单位开设“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专题专栏,以访谈、图解、专家解读等形式,对监察法以及各部门学习贯彻情况进行报道,开展多层面、多角度的立体式宣传。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系统党员干部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监察法的热潮,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撰写心得体会文章,大家纷纷表态,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依法监督调查处置,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最基层,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监察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过程中会遇到很多疑难问题,各级纪委、监委要注意收集研判本级和下级实际工作中碰到的政策和法规性问题,疑难问题要及时向上级纪委、省监委报告,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要做好县区纪委监委有关问题的释疑解惑等工作。”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要求。(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