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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统筹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发布时间:2018-03-28 08:01:56   来源:丽江市纪委

丽江市纪委监委通过召开常委会议、专题会议等,传达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和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腐腐败的有关精神,坚持把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紧盯“微权力”、找准“微切口”、亮剑“微腐败”,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纪问责力度,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各级纪委监察委要拓宽举报渠道,依托“信、访、网、电”、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等重点排查问题线索。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着力发现问题,对巡察中发现的黑恶势力以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收集并移送处置;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工作推动不力问题,持续释放涉黑必查、除恶务尽的强烈信号。

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制定《丽江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交叉检查方案》,由市纪委常委带队,从县区纪委、住建、财政、扶贫、发改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2个交叉检查组,对5个县区,53个县级部门,9个乡镇,9个村委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通过交叉检查,共发现74个问题,并督促各县区对照检查整改。5个县区共成立27个交叉检查组,23个重点检查组,共发现40个问题并督促责任部门整改落实。

制定《全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抽查工作方案》,成立5个督查组,深入四县一区、5个市直部门进行实地检查,通过对账检查、项目实地查验、入户走访等方式,对扶贫领域中存在的重点问题,部分省级、市级重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具体情况进行抽查。同时,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严惩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也深挖严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1至2月,共立案审查扶贫领域腐败问题4件5人。

市、县区各级纪委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脱贫攻坚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

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对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进行重点督查督办;依托信息管理系统和台帐,实施动态排查和台账管理,专人负责,专项登记,及时梳理汇总,加强核查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及时排除办案干扰和阻力,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今年1至2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94件次,处置问题线索58件次,立案21件22人,处分党员干部35人。

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共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6批54个扶贫领域违纪典型案例。(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