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云岭要闻 > 正文

省纪委要求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

发布时间:2018-03-28 07:57:03   来源:云南省纪委

近日,省纪委办公厅向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的通知》,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将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统筹安排,细化跟踪推进,抓紧抓牢组织实施工作。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委监察委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监察法的热潮。一要加强组织推进。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掌握监察法作为十分紧迫的“必修课”,加紧制定学习宣传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二要加强学习培训。深刻领会监察法的指导思想、领导体制、工作原则和方针等,做到吃透立法精神、融会贯通。三要加大宣传力度。各级纪委、监察委宣传部门要主动协调党委宣传部、党校、媒体,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落实普法责任制,对监察法作全面、系统的宣传、引导、解读。

通知指出,要深刻理解把握监察法的内涵和要求。一是深刻理解把握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这一根本政治原则;二是深刻理解把握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三是深刻理解把握监察机关职能职责;四是深刻理解把握监察权限;五是深刻理解把握对监察机关的监督要求。

通知明确,围绕聚焦监察委组建后的工作实质运行,全面履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一要切实把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履行到位;二要依纪依法加强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三要落实“四项制度”,坚持“三级排查”,规范高效开展审查调查;四要坚持妥善处置,确保行使监察权取得良好综合效果。

通知强调,“打铁必须自身硬”,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要以“五个过硬”为标尺,充分尽责担当,锻造坚强过硬的“纪律部队”,切实提升贯彻执行监察法、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并建立情况和问题报告反馈制度,明确各州(市)纪委、监察委要注意收集研判本级和下级实际工作中碰到的政策和法规性问题,疑难问题及时向省纪委、省监察委报告。省纪委、省监察委法规室每月进行汇总,并会同委机关有关部门做好释疑解惑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