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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1至2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起

发布时间:2018-03-28 08:02:50   来源:楚雄州纪委

今年以来,楚雄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不断巩固和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重申纪律,筑牢防线。节前,在全州范围内印发《关于加强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提前对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精神实质,高频次、高质量地开展监督检查,自觉抵制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不正之风,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同时,向全州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寄送“廉政书信”1200余封,向厅级领导干部赠送“廉政春联”40余幅,向全州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全覆盖”发送廉政短信,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过节。

畅通渠道,聚焦发力。注重发挥州县(市)两级纪检监察网上举报系统、12388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等平台作用,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并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释惑,广泛收集群众反映问题,充分发挥群众“千里眼”的作用。同时,全州各县市根据实际,与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共同发力,深入商场、酒店、饭店等场所抽查公款购买节礼、公款购买购物卡、公款吃喝等情况,并依托税务系统大数据平台梳理发票开具情况,精准发现问题线索,从一件件小事抓起,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对查处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严肃问责,强化震慑。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特别是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实行严肃问责,以问责倒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各项作风纪律规定。同时,制定关于整治“四风”突出问题的细化方案,通过给党员干部提醒打招呼、明察暗访、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深挖细查各种顶风违纪行为。今年1至2月,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件,处理违纪违规人员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徐燕梅  普晓芹  刘余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