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监察委员会自挂牌成立以来,紧紧围绕监察体制改革后的新形势、新要求,及时转变角色,认真抓好业务培训,全面做好群众接访工作,截止目前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60批(次)87人,与上年同期12批(次)相比增长400%。
加强培训,充实力量。针对监察体制改革后监察对象增加,业务受理范围扩大等情况,及时调配人员充实信访力量,由原来的三人增加到了四人,并根据信访工作特点,适应工作需要,调整了不同年龄层次的干部到信访室工作。通过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全国“两会”精神、监察法、《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四项制度》的学习培训,以尽快掌握和适应改革后的信访举报工作,确保接访工作有序进行。
正确疏导,防止重访。认真做好来电来访登记,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听取、详细记录,做到真心、热心、细心,营造良好的接访氛围。做好法规政策宣传,向群众宣传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知识,告知来访群众的权利义务,让来电来访群众充分了解纪委监察委的工作职责、受理范围以及举报流程等,引导群众依法、归口、有序进行举报。针对不合理诉求,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引导和解释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对不属于纪委监委受理范围的,坚持耐心解释、坦诚相告,向来电来访群众讲清政策和规定,引导其到相关部门反映。截至目前,共接待业务外来电来访40批(次)56人,均作了解释疏导工作后没有重复来访。
分类处置,精准分流。对属于纪委监委受理范围的,严格依纪依规登记受理,严格按照权责、程序报领导审批后及时转办交办,做到精准分流、对口办理。对业务范围外的重要举报,及时转交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办理,并督促将办理情况答复实名举报人,防止重访缠访。对转交办件接收和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使转交办件得到及时接收、规范办理。对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举报件跟踪督办,及时与县(区)纪委信访室联系沟通,督促责任落实,推动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截至目前,共接待业务内来访20批(次)31人。
分析研判,科学决策。按月对来电来访情况、举报特点、反映的问题类别进行分析研判,不断改进分析方法,扩展分析维度,加强关联分析,把信访举报数量变动、问题表现与形势变化、政策出台、地域环境等方面结合起来,深度挖掘信访表象背后的本质,不断做深做细信息反映工作,努力实现问题分类更加精细、分析研判更加深入、情况汇总更加全面,不断提升信访举报信息分析的参考价值,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李雪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