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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1至2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15人次

发布时间:2018-03-23 08:01:33   来源:文山州纪委

禁微则易,救末者难。今年以来,文山州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实践运用“四种形态”,进一步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实效。1至2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1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55人(次),占47.8%;第二种形态44人(次),占38.3%;第三种形态12人(次),占10.4%;第四种形态4人(次),占3.5%。

对党员干部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反映和检查发现的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的“小错”“小节”,及时进行教育提醒、约谈函询,让“好同志”和“阶下囚”之间有了“缓冲区”。前两月,全州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83件,下降34.7%,其中,谈话函询13件(次),初步核实70件(次)。

元旦春节重大节点期间,通过落实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和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等制度规定,实行国家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申报备案制度,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警示提醒、重申纪律要求划红线、明察暗访强震慑等方式,持续强纪律严要求,并通过上廉政党课、编发案例剖析、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把廉政教育做于前,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1至2月,全州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件1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人,对4起典型问题在全州范围内通报曝光。

健全完善谈话函询办理工作暂行办法、涉案款物管理暂行规定等,对巡察、信访、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专项处置,加强线索管理,规范线索处置。严格实行周报制,做好线索排查。强化纪律审查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建立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议事规则、线索通报、协作配合等长效机制,强化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畅通案件及问题线索移送通道,形成反腐败的强大合力。1至2月,全州接受信访举报252件,同比增长64.7%;处置反映问题线索83件,下降34.7%;立案46件,增长24.3%,结案50件,增长13.6%;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9人,增长18%。(李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