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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对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13名处级干部作出处理

发布时间:2018-03-22 08:01:55   来源:省纪委驻省人社厅纪检组

按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近期,省人社厅按照10%的比例随机抽查核实了厅属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根据《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经认定,对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13名处级干部作出处理,其中,对5名处级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对5名处级干部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检查;对3名处级干部,给予诫勉谈话,并在全厅范围进行通报。

近日,受厅党组委托,驻省人社厅纪检组组长、省人社厅人事处和机关纪委的负责同志对该13名同志开展了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驻厅纪检组组长在谈话中指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是从严治吏的一项重要抓手,对于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个人来说,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体现的是对党的忠诚老实,体现的是共产党员应有的政治觉悟,必须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中做到不打折扣、没有偏差,一丝不苟、一点不漏。要增强“四个意识”,强化组织观念,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不少报、不漏报、不瞒报,自觉接受组织监督,以实际行动体现忠诚干净担当,彰显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经过谈话,受到处理的13名处级干部表示,服从组织的决定,将针对自身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全面、准确填报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和检验,做到对党组织交心交底。

下步,驻省人社厅纪检组将督促组织人事部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按要求抓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抽查工作,做到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把好政治关、廉洁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强化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抓住“关键少数”,强化“关键环节”,促使领导干部对党忠诚、遵规守纪、诚实守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李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