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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纪检监察干部热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发布时间:2018-03-22 08:10:42   来源:临沧市纪委

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表决通过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已由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20日表决通过。国家监察法的公布实施,在临沧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掀起学习讨论的热潮。

大家纷纷表示,国家监察法科学合理界定了监察机关的职责,落实了宪法定位,是一部对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国家监察法为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对实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战略目标提供了有力支撑。

“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贯彻落实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职能,必须以党章为遵循、以宪法法律为依据,纪检监察机关自当学深悟透笃行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制度。尊崇监察法、维护监察法、执行监察法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使命所系、职责所在,必须坚持在学中干、在干中学,真正做到学法、懂法、用法,以法治的思维和方法开展工作。”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学习时强调。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刘莹辉表示:“作为反腐败国家立法,国家监察法的通过,意味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固化为法律制度,是反腐败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

谈及监察法,市纪委监委法规室主任陈天王认为,国家监察法是一部从根本上遏制腐败,保障良好政治生态的法律,是全面依法治国理念在监察领域里的具体实践,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正风反腐的勇气和智慧。国家监察法从法律层面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是新时代依法治国、依法反腐的需要,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

市纪委监委第一执纪监督室主任鲁文江说:“作为执纪监督部门人员,一定要学懂弄通、学深悟透国家监察法,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国家监察法无疑成为我们目前最需要、最迫切的一盏指路明灯。”市检察院转隶干部李军表示,作为一名纪检监察新兵,要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更要坚决防止“灯下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执纪审查室干部秦建新表示:“监察体制改革使党对反腐败的统一领导明显加强,监督力量和监督范围明显扩大,依法反腐的标准明显提高,反腐败的法治化、规范化要求更高,纪委监委工作的程序也更规范、更严格。”

全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学习热议国家监察法的同时,紧密结合云南省监督执纪监察四项制度,深入探讨了监察程序、监察机关权限等话题,一致认为国家监察法充分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内容科学合理,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中国特色,同时铸就了全面从严治党新利器,形成了党领导下合力推进反腐败工作新优势。(杜群忠  路曼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