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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沅:多管齐下向基层黑恶势力“亮剑”

发布时间:2018-03-22 08:02:59   来源:普洱市纪委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镇沅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要求,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严查严处严防基层涉黑腐败问题,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认真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维护群众切实利益,不断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畅通渠道激发群众举报热情。畅通“信、访、网、电”信访举报渠道,开通“12388”信访举报平台,实现全县9个乡镇109个行政村2个社区“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全覆盖,在县电视台、报社、网站、微信平台公布举报电话,特别是在县纪委监委、县信访局、县扶贫办和各乡(镇)、村、显著位置设立扶贫信访举报箱122个,为信访人在当地提出信访事项、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提供便利。近期,镇沅县11个派驻纪检组1个派出纪工委和9个乡镇纪委举报电话将全部纳入“114”查号系统,积极拓宽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将举报电话,网络举报邮箱、来信举报地址等举报,形成上下联动的群众举报诉求平台。

提升执纪能力找准问题线索。加强学习,严格按照《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稳妥的处理好信访举报件。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监督,遵守工作纪律,严守秘密。深入开展好基层涉黑腐败问题的专项排查,摸底排查、掌握实情,对涉黑“保护伞”“关系网”严格执纪问责、依法查处。

完善制度机制助推专项斗争。结合镇沅实际,制定《严查严处严防基层涉黑腐败问题实施方案》,将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严格按照方案中“五问五明”“五查五看”“五治五强”“五责五力”等要求将扫黑除恶斗争不断引向深入,把制度机制建设的成果落实在厚植群众基础、密植制度藩篱上。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以制度保障明确职责任务,坚持严查快处、严防死守,全面根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陈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