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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四项制度》

发布时间:2018-03-21 08:02:48   来源:丽江市纪委

省纪委监委印发《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四项制度》后,丽江市纪委监委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学习,提出贯彻落实措施,扎实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强化问题线索管理,规范监督执纪监察工作。

印发学习材料,做到人手一册经常学。市纪委翻印了《四项制度》学习材料300册,发放给全市300名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经常学习、深入学、长期学,学深学透,融会贯通。

书记(主任)专题会议示范学。市纪委召开书记(主任)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四项制度》,对下一步学习贯彻作出了安排部署,提出了要求。实现对全市所有纪检监察干部《四项制度》学习培训全覆盖,要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贯彻,严格落实线索排查机制,严格按照省纪委规定执行,充分体现“三级排查”的要求,重点抓好执纪监督室提出初步意见,副书记召集执纪监督室和相关执纪审查室研究提出处置建议等重点环节。

常委(监委)会议专题学习。市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四项制度》。会议逐字逐句学习了《四项制度》的内容,案审室、案管室负责人结合工作经历和工作实践,结合实际案例进行细致讲解,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干部对《四项制度》内容的理解,促进学以致用。

举办专题培训班深入学。市纪委监察委举办学习《四项制度》专题培训班,市纪委监察委机关、市纪委22个派驻机构、市委巡察机构全体干部共100余人参加了培训。在培训会上,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案审室负责人紧紧围绕《四项制度》的内容,结合工作经历和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实际,以案为例对《四项制度》内容进行细致讲解。

进行专题研讨深化学。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重点讨论了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如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并进行了认真的研讨,进一步理清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思路,明确监督执纪监察工作运行机制,规范审批程序,规范调查流程,严格依纪依法实施监督执纪监察。

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强化问题线索管理。下发《丽江市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问题线索排查处置有关工作的通知》,紧紧围绕问题线索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动态监管、及时报告、全程留痕等五个方面内容开展好问题线索排查处置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四项制度”要求开展工作,尤其是依照工作办法开展问题线索排查处置管理等工作,力求问题线索处置每一个环节有审批、有着落、有反馈、有监督,推动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