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隶第七天,朱志宇便接到了纪律审查任务,对网络举报反映沾益区大坡乡河勺村委会过山龙村民小组虚报工程量、套取工程款的问题进行初核。
虽然是初次接触纪律审查,但朱志宇并不是特别紧张,除了多年职务犯罪案件调查锻炼的过硬心理素质外,还得益于学习党规党纪知识后的底气。“终于可以参与纪律审查工作,用理论指导实践了”他难掩内心的激动。
考虑到问题处置的黄金时间,朱志宇一刻不敢耽误,迅速对网络举报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细致分析,列出调查的方向和外围取证的大致内容后,便带着调查组成员姜志远出发了。经过多天的外围取证和审查谈话,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原来,2013年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项目建设淹没了河勺村委会过山龙村民小组的山林,拨付的补偿款共计104.85万元。村委会按照规定,将其中的安置补助款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31.31万元兑现给了农户,将征地补偿费73.54万元划归过山龙村民小组所有,但是限定这笔补偿款只能用于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经过户主会研究,过山龙村民小组决定将这笔征地补偿款用于修建本村道路。
工程竣工后,经过乡政府挂钩领导、河勺村委会班子成员和村民验收,对照施工合同计算出应该支付施工方的工程款为78.9万元,但明显超出了这笔补偿款的金额。经过商量,施工方决定只收取73.54万元。而且,当时验收的工程量和调查中实地核实的工程量并没有出入。所以,网络举报的问题失实。
调查结束,可以认定网络举报的问题并不涉及违纪。但是整个工程真的就完全合乎程序、没有任何问题吗?朱志宇陷入了沉思。在与相关部门进行政策了解,并且查阅了大量的招投标规定后,朱志宇发现过山龙村民小组在道路维修工程中,存在招投标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如果是以往的职务犯罪问题调查,朱志宇的工作到此就结束了,甚至在更早的时候就已收官,因为犯罪类案件调查更注重法律效果。然而,朱志宇记得《纪律处分条例》里关于党纪处分的原则里有一条“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所以,在严格监督执纪的同时,调查组还要兼顾教育挽救的职能,体现出执纪工作的刚柔并济。
一番斟酌后,调查组郑重提出处理意见:对此件做初核了结,建议大坡乡党委政府加强对辖区内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的管理和监督。
后来,有人问起朱志宇对纪律审查的初印象,他无限感慨:“纪律审查是有力度的,更是有温度的,它的终极目标不是为了处分,而是教育挽救,防止违纪问题发展成犯罪行为。”(黄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