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沧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强化党员干部队伍监督管理。1至2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9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58人次,占60%;第二种形态27人次,占28%;第三种形态8人次,占8%;第四种形态4人次,占4%。
坚持挺纪在前,深化廉政教育,把“红红脸,出出汗”做实在破纪之处。深入推动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1至2月开展廉政专题宣讲27场,2000余人次受教育。创新廉政教育新载体、新途径,把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深化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手段和重要途径,在主要行政办公区及市民较为集中的街道打造廉政文化墙,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接受廉政教育,增强廉洁意识。1至2月利用临沧廉政网、“廉洁临沧”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00余条,及时发送党的路线方针、工作动态、党内法规、典型案例等内容,让全市广大党员干部随时随地学习党规党纪、接受警示教育,筑牢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把握标准尺度,从严从实抓惩处。坚决防止用批评教育代替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用轻处分代替重处分,做到问题线索精准处置、不枉不纵。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违规违纪行为但情节轻微,以及在具体工作中存在一般性问题需要及时纠偏、责令纠错的党员干部进行约谈。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等问题必须谈;对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顶风违纪等问题要坚决查处,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以谈代查、以函代查。
“通过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让广大党员干部更加真切地感受到党组织的严管厚爱,从严要求自我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临沧市纪委主要负责人说道。(杜群忠 杨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