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下发后,思茅区纪委监委积极组织开展学习讨论,旨在用好制度这把尺子,努力建设一支学习型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主动先学不放松。在制度下发前,主动与上级纪委沟通联系,积极学习过渡时期相关业务知识,将《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印发给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和7个纪检监察室,要求科室人员对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先进行学习。
集中学习不走样。收到文件后及时印发至全体干部职工手中,利用学习例会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反复学。要求干部职工熟练掌握业务知识,不折不扣地执行规章制度。强调要以自学为主,逐条逐句认真研读,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并以“如何做好监督执纪监察工作”为主题,在干部职工中分批次开展讨论,交流心得。同时,将文件印发各乡(镇)纪委,让乡(镇)纪检干部能及时学习新业务知识。
交流研讨不打折。在学习的基础上,对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一一提出,共同探讨。同时,各业务科室分析排查问题线索,对办理线索中出现的业务问题,认真对照《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和《云南省监察机关调查措施使用规范(试行)》,与分管领导、相关科室共同商讨解决。(王自娴 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