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正文

云南省农信社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3-15 08:01:56   来源:云南省纪委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21日至9月21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云南省农信社(以下简称“省农信社”)党委开展了机动巡视。2017年11月30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农信社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意识淡漠,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一)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整改情况

1.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推进农信社全面从严治党落地见效。构筑全省农信社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3+2”责任落实体系,即:逐级签订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3个责任书,印发党委书记、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2个责任清单,严格考核,推动各级党组织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组织召开了全省农信社党建工作会议,结合全省农信社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农信社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及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等进行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以扎实有效的措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地见效。2018年1月,省农信社党委班子成员带队,对全省16个州市联社、办事处党委(党组)班子2017年度履职情况、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下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述职评议,增强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扎实做好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线索的核实、处置工作。

2.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充实了省农信社纪检监察室副主任1人,选配了辖内机构空缺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3人,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省农信社机关纪委,配备了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较强的机关纪委书记和纪委委员。对1名自身不过硬的纪检干部给予了免职处理。组织全省农信社3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专题培训,提升了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各级纪委(纪检组)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在抓早抓小上下功夫,2017年共谈话函询省农信社管理的干部20人次,日常廉政谈话5人次,任前廉政谈话3人次,对部分情节轻微的高管诫勉2人次,责成书面检查2人次,给予省农信社管理的干部党纪轻处分39人次,给予违纪干部党纪重处分11人。督促20名干部将个人接受谈话函询情况在2017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进行通报。

3.加强顶层制度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落实。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农信社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加强全省农信社领导班子建设、领导干部管理、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从制度层面明确管党治党的目标路径和工作要求,构建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委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各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和党员群众民主监督体系,切实把抓班子、带队伍、严管理、强监督的要求落到实处。

4.规范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制定了省农信社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工作意见、省农信社纪委关于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干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调整使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提名和考察,明确规定干部提拔考察必须征求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纪委(纪检组)和农信社系统内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明确对执行上述规定不严格的党委(党组)要严肃问责。

5.重视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对来信举报数量逐年增多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在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促进干部依法依规履职的同时,及时认真核实举报反映问题。修订完善省农信社信访举报及申诉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来信举报受理及问题线索处置的处理流程及工作要求。2017年,省农信社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69件(含重复件95件),均按规定作了调查核实,处置问题线索79件,对举报反映的20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谈话函询。

6.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和违纪违规问题。制定了省农信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领导干部违规干预信贷业务、插手基建项目登记制度》等制度办法,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财务、信贷、基建、招投标等制度。在全省农信社开展了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专项整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并在后续开展的全省农信社财务大检查中对“小金库”和工程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行了“回头看”。严肃查处了香格里拉联社违规发放奖金问题,对该联社理事长、主任进行了诫勉谈话。在全省农信社开展高价培训、高价晚会、公车私用、公款吃喝、节礼盛行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整治作风顽症,严肃纪律规矩。

7.弘扬“勤俭办社”优良传统,刹住讲排场比阔气之风。制定省农信社办公用房装修标准,按照朴素、实用、安全、节能的原则建设装修办公用房。2017年12月省农信社审议基层机构上报业务经营用房项目时,要求漾濞县联社、景谷县联社、芒市联社3家联社压缩建设规模后重新报审有关项目。

(二)关于“党委政治功能弱化”整改情况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四个意识”。省农信社党委带头,扎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省农信社党委通过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及时学习传达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全省金融工作会议以及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全省组织部长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贯彻意见,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农信社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

2.加强和改进全省农信社党的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下发《关于修订法人行社章程增加党建工作要求的通知》,督促指导各法人机构及时修订章程,补充党组织权责、地位、党建工作要求等条款,明确党组织在农信社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农信社改革发展和经营管理坚持正确的方向,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在全省农信社引向深入。

3.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决纠正指导思想上的偏差,坚持回归本源、专注主业,优化考核指标,改进考核方式,推动全省农信社转变发展方式,从偏重速度规模向更加注重质量效益的“质量效益与速度规模并重型”转变,坚定支农支小定位,加快构建 “一体两翼”经营格局。着力深化改革,组织推进以合理放权、严格管理、强化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省农信社“放管服”改革,把省农信社不该管的放下去,把省农信社该管的、没管好的管起来、管到位,集中精力搞好服务,做基层想做又做不了、做不好的事,以省农信社的管理转型推动全省农信社经营转型。2017年调整了部分干部人事权限,合理下放了部分信贷、财务权限。积极稳妥推进县级联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继2016年改制组建20家县级农商行之后,2017年分两批启动25家县级联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首批15家机构已有8家挂牌开业。积极支持配合昆明市委、市政府启动了昆明城区“一行六社”组建统一法人的昆明农商行工作。

4.加强省农信社党委班子自身建设。党委班子深刻吸取万仁礼、罗敏案件教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严守组织纪律,严格落实报告制度,主动向组织报告个人事项,说明有关问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防止“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问题。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严峻复杂的内外部形势,党委班子强化责任担当,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坚决杜绝“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干事就不会出事”的错误思想和行为,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互协作和团结干事,担当履职抓好工作。班子成员多次深入基层调研督导,帮助基层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5.严格落实决策制度。省农信社党委班子带头,以上率下,从党委会议抓起、从本级决策严起,坚持对“三重一大”事项的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制度,防止类似“智慧农信”项目未经党委会研究即付诸实施的问题再次发生。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的规定,严格执行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等制度规定,印发《关于做好向省委及省级有关部门报送报告工作的通知》,梳理省农信社党委应向省委报告清单,明确责任和要求,及时按规定报送。目前,省农信社正在优化内部架构,进一步厘清党委、“三会一层”的权责边界,优化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的设置,明确职能职责,完善群众监督、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真正把民主决策、集体决策、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落实到位。

6.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根据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文件要求,结合巡视整改要求,省农信社党委认真准备2017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委书记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针对剖析不深刻等问题进行多次修改完善,严格审核把关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对查找问题不到位、剖析问题没有把自己摆进去、谈工作多谈问题少、联系巡视反馈问题不紧密的严格要求修改。班子成员开展了深刻地交心谈心,不遮掩、不回避,一针见血指出存在问题,戳到“痛处”、触及灵魂,充分达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会上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提出批评意见75条。莅会的省委第22督导组对本次民主生活会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省农信社党委班子很好地运用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自我批评勇于直面问题,相互批评辣味十足,是一次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

7.加强全省农信社班子和队伍建设。制定了《关于加强全省农信社市、县两级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各级行社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围绕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能力建设,以及规范选人用人管理、落实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责任担当等方面,明确工作标准和责任要求,提升全省农信社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水平和履职能力。组织实施云南省农信社“十百千人才工程”,系统搭建全省农信社战略导向的人才管理体系,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努力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制定了省农信社《企业文化建设规划纲要(2018—2027年》,从理念、行为、规制、形象四个层面构建云南农信企业文化体系,明确云南农信广大员工应坚守的基本价值判断和价值主张,引导员工建立良好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以企业文化引领员工行为规范,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8.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格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和“基层党建提升年”活动方案,加强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对农信事业的执着追求。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全体党员不得参加迷信活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吸取万仁礼、罗敏案件教训,加强党性修养。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农村信用社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通过摸底调查员工思想状况、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调研走访等多种形式,全面加强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员工的人心和力量,投身云南农信二次创业。制定下发全省农信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及考核办法,签订责任书,建立了党委(党组)报告制度和分析研判、领导阅评、检查考核、协调联动、专项督查等制度,及时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加强对OA系统、内部刊物、微信服务号、宣传栏、宣讲会等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三)关于“选人用人导向不正”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省农信社《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等选人用人制度办法,按照新时期好干部“20字标准”,突出德才导向、业绩导向、一线导向、干事导向,严把群众关、廉洁关、程序关、纪律关和任职关,严格执行干部选用程序,坚决防止及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决防止“近亲繁殖”、“山头主义”、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行为,净化选人用人政治生态。

2.修订和制定了省农信社《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以及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领导干部任职回避规定、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办法、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实施先审计后任职制度,落实任职回避、任职试用期、纪检监察部门出具廉洁书面意见、选拔任用全程纪实等制度,规定人才引进条件和程序,完善人才引入后跟踪评价和考核机制,加强干部动议审查和任前把关,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避免集中、大量或频繁调整干部,构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近亲繁殖”的长效机制。

3.结合省农信社“放管服”改革,对全省农信社干部管理权限作了相应调整,把市联社和办事处内设部门科级干部和县级行社副主任(副行长)下放到市联社党委、办事处党组管理,从根本上解决省农信社过度集中干部管理权导致的管理半径过大、干部数量过多、管理效能不高等问题。在干管权限调整的同时,省农信社就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员工招聘录用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2015年从农信社系统外引进的人员进行了认真梳理,由用人单位对其履职能力和工作表现出具了意见;对认定存在破格或越级提拔等问题的干部进行了提拔任用以来专项履职评价;对“带病提拔”的干部进行了组织调整。

(四)关于“党的建设基础薄弱”整改情况

1.加强组织建设。认真落实换届工作要求,向上级汇报请示省农信社党委、纪委的换届工作,将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及时按规定组织实施换届工作,同时及时提醒和督促各级农信社党组织按期换届。按照组织程序,瑞丽南屏农商行设立了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支部委员会。

2.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制定了省农信社《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党支部工作手册》以及规范“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党费收缴、入党志愿书的专项制度办法,结合“基层党建提升年”活动,省农信社机关党委以上率下,积极推进以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支部规范化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主题党日”制度,规范支部活动,认真开展谈心谈话,不得以传达文件代替学习研讨、以业务会议代替支部会议、以支部书记提要求代替讲党课。要求各级农信社领导班子成员以党员而不是领导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个人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了182人参加的全省农信社党务干部专题培训,对规范“三会一课”制度、会议记录、入党志愿书、党费收缴进行了培训,并组织到昆明农信社辖内四个党支部建设示范点进行了观摩学习。开展了两轮基层党建落实情况大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了督促指导整改,推动加强了基层党建工作。

3.制定了省农信社培训管理办法。结合农信社三级法人体制实际,建立了分级培训制度,规范培训工作,改进培训方式,提升各类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培训考试考核及奖惩制度,实施培训费用预算管理,坚决杜绝高价培训情况,全面规范培训管理。

(五)关于“2015年巡视整改不到位”整改情况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严明责任内容,细化责任分工,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书记监督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建立省农信社党委巡察制度,制定了省农信社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配备了3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正处级干部担任巡察组组长。加强警示教育,利用近年来全省农信社发生的典型案例,编印警示教育读本,即将印发全省农信社全体干部职工,人手一册,以案为鉴,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提高合规意识,守住廉洁从业的底线。组织省农信社机关、三中心227名党员、职工到云南省警示教育基地开展了廉政教育,党委书记为省农信社机关、三中心领导干部讲授了廉政党课。针对信贷、财务、基建、招投标等关键领域和风险环节,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堵住制度的漏洞。2017年共修订会计制度10项、信贷管理制度8项、财务管理制度6项、风险管理制度11项、资金业务制度2项。省农信社纪委对2016年度全省农信社党风廉政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12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集中诫勉谈话,要求认真查找和反思问题存在的根源,坚持真抓严管,切实把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位,认真按照“七个一”要求抓好整改。严格落实各级领导各业务条线案防责任,认真开展“合规文化建设年”活动,加强员工思想教育,抓好员工行为管理,抓牢抓实案件风险治理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全年未发生经济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

2.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解决机构增设、超职数配备、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机关作风等问题。组织开展全省农信社人力资源优化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对农信社的职能定位,重新对省农信社及全省农信社进行组织架构设计,优化整合内设机构,重构岗位职级、薪酬绩效和考核体系,激发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提升省农信社履职效能。制定关于加强省农信社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作风专项整治,并进行专项考核,着力在机关培育和形成良好的学风、文风、会风和工作作风等,有效整改推诿扯皮和衙门作风等问题。严格按照2016年市、县法人机构换届时核定的领导班子职数,对干部合理调配使用,杜绝超职数配备干部。加快推进全省农信社人力资源优化,建立合理规范的岗位职级体系,实质性消化之前超配的处科级领导干部。通过等比例扣减各单位2017年12月年金缴费,自2018年起调降补充医疗保险计提比例等方式,有效整改了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方面问题。

二、“信贷管理混乱,金融风险持续攀高”方面

(一)关于“信贷投向偏离主业,服务‘三农’弱化”整改情况

1.制定下发省农信社《2017年信贷投向指导意见》,引导各级行社坚定支农支小定位,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增加服务小微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及时满足小微企业的合理信贷需求。2017年末,对395万户农户贷款余额1670亿元,比年初增加213亿元;对1578户农业龙头企业贷款余额182亿元,对114户潜在“农业小巨人”贷款余额30亿元。年末涉农贷款余额3231亿元,比年初增加251亿元;对23万户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088亿元,比年初增加303亿元,完成银监部门涉农贷款“持续增长”目标和小微企业贷款“三个不低于”目标。

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大金融支持脱贫攻坚的力度。2017年末对93个贫困县和连片特困地区贷款余额2941亿元,较年初增长16.29%,高于各项贷款增速2.43个百分点。通过扶贫小额信贷、“贷免扶补”、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农村危房改造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等对34.33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贷款支持,年末余额151亿元;通过向带动贫困户脱贫的企业发放贷款(年末余额81亿元),帮扶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59.95万户;大力支持扶贫开发重点项目建设,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约278万人次。

3.认真分析全国和我省花卉、茶叶、蔬菜市场,立足云南县域经济产业布局实际,制定下发了《花卉、茶叶、蔬菜行业信贷指导意见》,引导各级行社精准加大农业产业链各环节的信贷支持力度,有效助推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助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4.加强行业信贷政策分类管理,明确鼓励类、适度类、谨慎类和限制类行业信贷投向政策。将房地产开发贷款划入谨慎类及以下管理,提高房地产开发贷款客户及项目准入标准,严格控制贷款总量;将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划入限制类管理,严控增量,调整优化存量,逐步压缩贷款总量。设置信贷管理系统刚性控制,引导各级行社逐步退出潜在风险客户,严格控制新增贷款质量。2017年末,全省农信社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57亿元,存量占比1.1%,较年初减少15.2亿元,降幅21%。煤炭、钢铁等非涉农领域和产能过剩行业贷款余额明显下降。

5.加快发展个人金融业务。推广简化优化小额农贷项目,提升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办理效率,2017年末,小额农户贷款余额723亿元,较年初增长180亿元,同比多增70亿元。督促指导全辖机构做好个人客户增容扩面工作,2017年末,个人贷款余额2534亿元,较年初净增374亿元,同比多增153亿元,增幅17.34%,为近三年来最大增量和增幅。

(二)关于“信贷管控不力,系统风险凸显”整改情况

1.重构信贷体系。全面优化县级法人机构信贷管理模式,修订了《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建立部门、人员、分管领导“三分离”管理模式,形成了授信经营、审查审批、额度提用相互制约的内控机制,从根本上强化全流程风险管控,解决贷款三查不实、担保不落实、逆程序操作等问题。完善信贷管理制度体系,制定了《法人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办法》《法人客户信用风险等级评定办法》,将评级、授信、用信有机结合,明确集团客户授信模式,解决贷款垒大户问题;制定了《押品管理办法》,规范押品管理,防范押品风险, 解决了抵押虚高等问题。

2.强化信贷全流程管理。紧扣信贷流程的各个环节,建立覆盖贷款调查、审查、审批、发放、支付、贷后管理的信贷全流程考核体系,强化信贷规范管理,减少违规行为,严控风险隐患,有效解决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流于形式、票据签发不真实、逆程序等问题。同时,前移信贷风险控制屏障,督促各级行社做好存量贷款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通过风险提示、监测通报、风险预警等,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防止贷款劣变。

3.加强信贷队伍建设。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信贷人员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培育合规信贷文化。2017年开展分层次、精细化、全方位信贷培训21场,对近6000名高管人员和业务骨干进行管理理念、制度办法和实务操作培训,通过剖析案例分析吸取经验教训,规范信贷行为,有针对性地防范信贷风险。

4.落实各级机构和人员责任,多措并举清收处置存量不良贷款。制定实施一揽子帮扶措施,帮助困难机构加快发展、化解风险。

(三)关于“合规文化缺失,追责问责不到位”整改情况

1.在全省农信社组织开展“合规文化建设年”活动,开展 “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案件风险和员工异常行为排查等专项工作,开展信贷、财务、会计等业务检查,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对违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加强内控管理,培育合规文化。

2.制定《不良信贷资产责任认定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了不良信贷资产责任认定的工作流程、规范了问责处理程序及责任认定标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不良贷款责任认定的最终审核和问责。从2018年起,将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完成率纳入年度经营管理考核指标。

三、“内部管理无序,发展建设盲目浪费”方面

(一)关于“盲目决策,脱离实际购建地标性建筑”整改情况

印发省农信社办公室《关于全省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用房购建标准及审批权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行社按照“财务承受能力与投资规模匹配、功能需求与面积规模匹配、规划前瞻性与可持续发展匹配”的原则,科学规划基本建设投资,严禁超财务承受能力投资,切实扭转脱离实际需求、铺张浪费的不正之风。

(二)关于“铺摊子上项目,基建工程‘烂尾’严重”整改情况

1.建立项目管理台账,对尚未建成的64个县级行社综合业务经营用房项目进行分类处置:对尚未启动房屋建设工作的项目,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进行评估,不宜建设的放弃项目计划,建设规模超财务承受能力和使用需求的压缩建设规模。对已启动房屋建设工作但尚未竣工的项目,具备调整条件的,按照实际使用需求和财务承受能力调整建设规模后加快建设进度,尽早投入使用;不具备调整条件的,按照实际使用需求和财务承受能力确定自用面积,超出部分采取出租出售等方式进行处置。

2.对丽江后援基地项目、思茅北部区及梅子湖跑马场土地,积极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妥善进行处置。

3.鉴于曲靖市农信社业务经营用房暨省农信社科技信息异地备份中心、五华联社业务经营用房两个项目开发商属关联企业,按照信贷、基建统筹考虑,综合施策化解风险。

(三)关于“违规招投标,廉政风险较大”整改情况

1.针对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问题,制定了省农信社《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对招投标实施条件、具体工作流程、监督方式方法等事项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下一步,将加强对招投标行为的监督检查,对采取分拆项目、集体研究、邀请招标、单一来源采购和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代替公开招标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2.省农信社成立了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实行采购管理和采购分离,形成管理和采购分工明确、有效制约的机制,做到“管、办、用”分离,互相监督制约,开展集中采购工作。

3.省农信社于2018年1月组织400多名各级机构管理人员、监督人员开展了招投标专项培训,全面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制度,学习了多个案例,增强了参训人员的合规意识,提高规范化操作能力。

(四)关于“职工入股无序,股金管理亟待规范”整改情况

研究制定了省农信社《领导干部持股管理办法(试行)》,对农信社处级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县级行社领导班子成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子女的配偶入股各级法人社的持有股份份额、入股机构数量和退出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并纳入廉政档案管理,严格规范领导干部的入股行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1—64561683;邮政邮箱:昆明市日新中路389号省农信社;电子邮箱:slsbgs@ynrc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