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县(区)党委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办始终把理论学习放在首位,坚持以学促巡、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切实以政治理论学习提升巡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组织学习《中央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总结》专题研讨班精神
通过召开党委常委会、党委书记专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巡察办主任办公会、组办巡察干部大会等及时组织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新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工作总结》《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四届市委四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等精神。
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各级党委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理论联系实际学,对巡察工作思路、方法举措进行了再审视、再谋划、再部署,力求工作更加符合中央、省委巡视巡察相关规定及要求,更加符合普洱实际,更加符合人民群众期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巡视巡察工作决策部署和市委具体要求。
普洱市委巡察办及时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10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巡察组、市委巡察办干部职工发放《巡察工作手册》180册,编印《巡察工作培训资料》250册,并为市委巡察机构全体干部职工发放《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2017年版)》《最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逐条相关法规速查》供巡察干部理论学习使用。
座谈交流 深化巡察工作
同时,各党委巡察机构还及时组织全体巡察干部以强烈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巡视巡察系列新规定、新要求及市委对巡察工作的具体部署,切实做到以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有效提升巡察工作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有效增强了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本领。(高彩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