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云岭要闻 > 正文

丽江:亮剑“微腐败” 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仗

发布时间:2018-03-15 08:02:28   来源:丽江市纪委

丽江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坚持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紧盯“微权力”、找准“微切口”、亮剑“微腐败”,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纪问责力度,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及时召开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明确工作职责,层层压实责任,把严惩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为契机,推动工作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加强对基层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及教育管理。同时,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及隐藏在背后的腐败问题,确保涉黑涉恶问题得到遏制、腐败问题得以严惩、黑恶“保护伞”得以铲除。

拓宽举报渠道,重点排查问题线索。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托“信、访、网、电”、五级联动监督平台、12388网站及热线,借助“互联网+”搭建新媒介检举举报平台,进一步拓展群众举报渠道,方便群众随时随地开展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信访举报和查询。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着力发现问题,对巡察中发现的黑恶势力以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收集并移送处置。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工作推动不力问题,持续释放涉黑必查、除恶务尽的强烈信号。

加强督查督办,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全市上下“一盘棋”,对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进行重点督查督办;依托信息管理系统和台帐,实施动态排查和台账管理,专人负责,专项登记,及时梳理汇总,加强核查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持深入基层定期走访、重点督办问责,建立走访调研、问责常态化机制。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对信访举报件的处置实行“日清、周转、月报、季结”制度,为深入推进专项斗争科学决策提供有力参考。同时,加强与公安局、政法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及时排除办案干扰和阻力,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强化监督执纪,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于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严肃问责;对已侦破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逐案过筛、深挖线索,揪出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从快处理;对向黑恶势力和团伙通风报信、给案件调查工作设置阻力和障碍、为涉案人说情开脱、干预案件调查处理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严肃追责。定期选择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谭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