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10日至9月10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曲靖市委进行了巡视。2017年11月28日,省委巡视组向曲靖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四个意识’还不够强,政治定位还有偏差”的整改情况
1.强化理论武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补足精神之“钙”,切实把好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确保曲靖的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通过市委常委会、市委全会、全市领导干部大会、宣讲报告会等方式,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党章》、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纳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计划和各级党员干部培训班、理论研讨班必学内容,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开展有声势、有深度、覆盖广的宣传活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切实树牢“四个意识”。把树牢“四个意识”作为加强全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核心和关键,教育引导各级领导班子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守对党忠诚可靠的政治立场,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所有的工作都与党委的决策部署统一、衔接起来,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核心意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强化看齐意识,坚决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中央决策部署看齐,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3.深入对照检查抓整改。2018年1月19日,市委常委班子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为主题,结合中央巡视“回头看”和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认真对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讲政治讲纪律讲规矩要求,带头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常委班子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实举措,认真研究细化整改措施,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制度上进行综合性、全局性、彻底性整改,以“钉钉子”的精神和狠抓落实的作风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奋力谱写曲靖跨越发展新篇章。
(二)关于“巡视整改还有差距,市委对2014年7月省委巡视反馈的19个问题,逐级传导整改压力不足,整改责任压得不实,如抓党风廉政建设缺乏自觉性主动性;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会议、文件过多过泛;违规发放津补贴;一些基层党组织党建薄弱等五个问题仍然存在,整改不见底”的整改情况
1.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照2014年整改落实方案扎实抓好整改,确保巡视反馈意见逐条整改到位。
2.认真落实纪委常委班子成员定期约谈下级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制度,细化责任要求,强化压力传导;完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把党政主要领导、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级领导干部全部纳入述责述廉范围,实现述责述廉全覆盖;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使问责和曝光成为常态、形成震慑。
3.修订完善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从严控制和减少会议活动,精简各种文件简报。
4.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顶风违纪和隐形变异问题、预防和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各类奖金等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5.坚持不懈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排查整顿工作。对排查出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逐个制定整改方案,建立“一对一”联系帮扶和整顿“一抓到底”工作责任制,选派优秀党员干部到村(社区)担任第一书记,实行问题销号整改,整顿达标率为99.9%。
(三)关于“曲靖经开区党工委与管委会职能定位不清,党工委政治核心作用发挥欠缺”的整改情况
督促曲靖经开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的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共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和《曲靖开发区管委会工作规则(试行)》,加大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切实理清党工委和管委会的职能职责,确保党工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四)“谋划发展缺乏连续性。市委新兴‘六大产业’中高原特色农业和生物资源加工产业,规划47项总投资174.4亿元,未对原有产业项目进行统筹整合”的整改情况
1.注重发展战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市委召开五届四次全会对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特别强调发展规划和发展思路一经确立,必须保证贯彻落实的严肃性,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把生猪养殖、马铃薯、蔬菜、蓝莓等4个产业作为高原特色农业和生物资源加工产业的重点进行打造,力争通过3至5年的努力,把这4个产业培育成为西南地区乃至全国占有重要地位和影响力的产业。
3.对原有农业产业项目进行统筹整合。针对农业项目小而散、扶持政策缺乏持续性的实际,进一步加大项目统筹整合力度,对规划的项目逐一进行核实排查,认真查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五)关于“执行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推进跨越发展力度不足,贯彻落实决策部署‘上紧下松’。市委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要求上还有差距,部分班子成员适应经济新常态‘慢半拍’,部分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对市委工作还在‘台下看戏’,精气神不足,主动作为不够”的整改情况
1.市委于2018年1月4日至5日召开了五届四次全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对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部署进行全面落实。各县(市、区)在1月也集中召开了县(市、区)委全会,推动学习贯彻落实工作往实里走、往深里走。
2.市委常委班子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紧下松”等方面提出了整改措施,各县(市、区)委、曲靖经开区党工委领导班子分别召开民主生活会,对执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精气神不足,主动作为不够等方面,深入查找原因并坚决整改到位,确保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一根竿子插到底”,打通落实工作“最后一公里”。
3.把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作为抓好“狠抓落实年”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振奋精气神,形成勇于担当、奋发有为、追求卓越,凝心聚力推动跨越发展。
(六)关于“曲靖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作为国家性建设规划项目,2010年国家就下达了计划和资金,但2016年3月才启动建设”的整改情况
1.市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加强各级环保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完善对各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的检查、评估、通报、约谈、绩效审计、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确保各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按期按质完工,发挥预期效益。
3.严格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监管。
(七)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后劲不足。全市‘三去一降一补’推进缓慢,新兴产业培育不足,如:2016年全市煤电、重化工、钢铁、烤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居高不下,占比73.47%”的整改情况
1.用改革的办法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扎实有效去产能:按照“四个彻底”的要求,拆除全市钢铁企业中存在的12套24台中频炉,并按照“一企一案”“一人一路”,整合企业主体与社会保障功能,通过转岗技能培训、创业指导、咨询和跟踪服务、失业保险等安置分流办法,钢铁煤炭等去产能行业分流职工全部完成安置。科学施策去库存:继续贯彻落实好市政府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十三条措施,把房地产去库存和促进人口城镇化结合起来,鼓励农民工或有意愿进城农民进城购房,引导和支持合理住房消费,出台了《曲靖市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2017年完成商品房去库存388万平方米,同比增4.58%,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4%。积极稳妥去杠杆:通过财政预算共安排工业发展专项资金2.2亿元,采取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融资担保、与银行捆绑贷款等方式,支持重点工业园区建设和重点骨干企业发展;重点培育有上市和债券发行意愿的企业,累计推荐了51家企业纳入云南省上市及挂牌后备资源库;进一步加强曲靖与云南省级金融机构的交流合作,提高银企融资对接效率;多措并举降成本: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营改增”政策,共完成减免税金27.39亿元,实现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2017年,全市共有1094户小微企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1216万元,55户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减免企业所得税3193万元。精准加力补短板:市财政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加快支出进度,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对“五网”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沾会、东过境、宣曲等高速公路顺利建成通车,在全省率先实现“县县通高速”;渝昆高铁进入开工筹备阶段,宣威民航支线机场选址报告获正式批复,阿岗、车马碧水库等重点工程建设顺利,在建骨干水源已完工25件;500千伏鲁西背靠背换流站扩建工程项目顺利投产。
2.扎实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制定实施《曲靖市高原特色农业和生物资源加工产业发展规划》等制度规划,推动产业培育创新。成功举办第五届国际蓝莓大会,以火腿、蚕桑、小黄姜和菜籽油等为代表的农副产品加工行业规模逐步形成;北京梦之墨1万套液态金属电子电路打印、泽鑫铝业航空及交通用高端铝型材等为重点的有色金属深加工和液态金属产业加快推进;众一化工年产5000吨H酸、欧罗汉姆肥业年产18万吨硫酸钾项目和6万吨农用硝酸钾二期等14个项目加紧推进;一汽红塔公司国V系列轻卡产品完成生产线适应性改造,已试生产蓝舰T340皮卡;万达城市综合体、万宇泛亚国际商贸城(二期)等15个重点项目顺利推进;成功承办世界铁人三项赛暨铁人世锦赛资格赛等重要赛事,文体公园高原体育综合赛训基地项目列为省级PPP示范项目。
(八)关于“投资环境需改善。2014至2017年全市招商签约项目295个,协议投资额3105.02亿元,目前实际投产34个,占12%,累计到位资金423.74亿元,占14%”的整改情况
1.强化项目签约落地。扎实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的签约管理、服务管理、过程管理和落地管理工作,加大对签约项目履约、开工、投产情况的考核力度,对签而未动的签约项目进行跟踪统计,并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清理退出,切实提高项目履约率。
2.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服务企业项目、服务质量、服务件数、投资者满意度测评,切实提高服务满意度。
3.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在全省率先实现“三证合一”全覆盖、发出了全省首张“50证合一”营业执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梳理和削减,全面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行政审批项目精简率达51%,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精简率达100%。全面推行“一单两库五集中五动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扎实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等“互联网+”环境中的创新应用,在全省率先建立市级“中介超市”,全国第四家“工商行政管理基层创新实践基地”已落户曲靖,国家工商总局曲靖商标受理窗口正式开通,改革工作得到了国务院商事制度改革督查组和国家工商总局的肯定,被国务院表彰为商事制度改革先进城市暨“推动工商注册便利化工作及时到位、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的地方”。
(九)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不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市委年度工作要点对责任制进行统筹整体的安排部署突显不够;责任制考核办法不科学不全面;研判机制不健全”的整改情况
1.建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委(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切实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全力抓好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市委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和通报。
3.强化监督检查。把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全市“狠抓落实年”的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安排部署落到实处。
(十)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薄弱。全市1653个行政村(社区),文化活动室面积达80㎡以上的仅占20%”的整改情况
1.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着力加大行政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建设。已建成文化活动室1551个,占全市行政村(社区)数量的93.8%。面积达80平方米以上的有894个,占全市行政村(社区)数量的53.95%。
2.着力提高政村(社区)文化活动室的服务能力,全市1657个行政村(社区),整合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业务用房面积达200平方米以上的942个。三是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契机,积极争取国家、省建设资金,采取PPP模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力争到2020年底,分四个阶段完成剩余的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任务。
(十一)关于“经开区辖区内至今仍有12个无证经营娱乐场所”的整改情况
1.市政府印发了《曲靖市文化市场清理整顿和加强管理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文化市场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和遏制消防安全、违法接纳未成年人、无证经营等不法行为。
2.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多次无证经营的主体法人列入失信名单,进行失信惩戒,三年内禁止进入文化市场,确保整个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健康有序发展。
3.摸底排查并充分掌握各县(市、区)辖区内的无证经营场所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落实方案,细化责任,逐一予以整改落实。
4.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辖区内牛街小区12家无证经营的KTV进行了取缔行动。
(十二)关于“贯彻脱贫攻坚政策不够到位,精准帮扶还有差距;基础不扎实,精准度不高”的整改情况
1.精准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政策。坚持政策导向,严格对照国家和省、市脱贫攻坚政策,逐项梳理出230条政策措施,汇编成《曲靖市脱贫攻坚政策一本通》干部读本和群众读本37万册,扎实做好政策指导服务宣传工作,切实解决宣传、理解、执行政策不到位的问题,确保各项政策精准落地见效,精准到村到户到人。
2.深入开展动态管理。全市共组织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业务培训3337场、培训干部133965人次,组建动态管理工作队2016支27638人,与全省同步完成了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录入工作,进一步锁定了贫困对象,夯实了工作基础。
(十三)关于“政策把握不准,落实有偏差。全市易地搬迁中,不符合政策的搬迁户比例达76.28%”的整改情况
1.强化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宣传、落实。编印了《曲靖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政策汇编》1500册、《曲靖市易地扶贫搬迁督导工作手册》300册、《曲靖市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一本通》4100册等3个政策解读宣传文本,下发到市、县、乡有关领导和市直部门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点,确保政策宣传全覆盖。
2.坚决纠正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执行偏差。
3.扎实做好2018年及以后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确保到2019年12月底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同步搬迁人口全部搬迁入住,2020年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实现稳定脱贫。
(十四)关于“产业扶持措施少,脱贫内生动力不足”的整改情况
1.加强对产业扶贫工作组织领导。
2.加快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全面落实产业扶贫措施,在贫困地区培养特色产业基地320万亩,发展规模养殖127万头,带动9.62万贫困户30.8万贫困人口增收。
3.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基地+贫困户+互联网”等利益联结模式,做大做强贫困地区生猪、马铃薯、蔬菜、水果等优势重点产业。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合作组织全覆盖,力争实现每个贫困户至少与1个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经营合作关系,切实让贫困群众脱贫更加可靠、增收更可持续。
4.激发群众脱贫内生动力。注重扶贫和扶志、扶智有机结合,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入户宣讲、技能培训、举办故事会、讲习所、组织文艺队宣传等方式,积极开展“送戏下乡、送对联下乡、送宣传画册下乡”等文体活动,有效激发群众脱贫内生动力。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学习教育不规范。多数党组织组织生活不规范,‘三会一课’不经常,有些领导干部没有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整改情况
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市委常委会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始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作出最终决定,不搞一言堂,强化权力约束,规范权力运行,不断提高议事决策水平。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克服形式主义,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2.规范党员学习教育。市委制定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通过开展示范党课、故事党课、微型党课、体验党课、互动党课、巡回党课“六型党课”“微型党课大家讲”“千名书记赛党课”等方式,加强党员学习教育和培训。
3.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督促各级党组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向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发出提醒函,要求市级领导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按要求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下级党组织每半年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情况,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三会一课”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对质量不过关的立即叫停、重新召开,以实的举措、实的审核,确保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二)关于“谈话抽查市、区120名领导干部,有37名不能完整回答‘四个全面’、建设云南‘三个定位’的简要内容”的整改情况
1.市委常委班子坚持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研究部署、第一时间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文件精神。
2.市委印发了《关于党委(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组织专题学习,并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提出的“三个定位”“五个着力”情况作为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入脑入心。
3.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各级各类党员干部培训班、理论研讨班的必学内容,在所有市委主体培训班次中探索实行“党性教育+双向需求调查+五种主要教学方式+两种考核方式(闭卷考试、点名提问)”教育培训模式,加强干部党性修养、提升干部干事创业能力。
(三)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问题仍然突出。市委编办、市科学技术局党组近3年没有一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的会议”的整改情况
1.认真落实《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要求,坚持年初研究安排部署、年中开展集中检查、年底进行检查总结,督促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形成长效机制。印发了《关于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体系的实施意见》,建立基层党建明责、履责、考责、问责机制,健全责任落实体系,着力增强各级党组织、党组织书记、班子成员管党治党责任意识。
2.建立市、县(市、区)党委常委会向同级党委全会和上级党委专题报告抓党建工作制度、党委常委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和包保责任制度,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和党委常委共管责任。2018年1月22日,市委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听取县(市、区)党委书记、曲靖经开区党工委书记、市直党(工)委书记和市直单位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工作,组织开展述职评议工作。市委常委班子成员结合分管联系领域和日常工作了解情况进行点评,共提出71条点评意见,要求有关党(工)委坚决抓好整改。全覆盖开展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督促各级党组织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基层党建的良好工作格局。
3.逐级健全完善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以清单化管理、项目化实施、现场化推进、暗访式督查、点名式通报等方式,加大推进、督查、考核力度,形成大抓党建的鲜明导向,营造共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4.督促市委编办、市科技局党组严肃认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四)关于“国企党建工作弱化虚化。全市99家国有企业中61家未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48家还未建立党委‘三重一大’前置研究制度”的整改情况
1.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对标中央及省委明确的37项重点任务,加大督促落实力度,切实解决国企党建工作“空转”的问题。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确保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
2.积极筹备召开全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确保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有序、科学开展。
3.对全市所有正常运转的国有企业进行了梳理排查,督促对未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的公司2018年1月底前将党建工作全部写入公司章程,要求还未建立党委“三重一大”前置研究制度的国有企业,按照要求加以整改落实。
(五)关于“基层党建基础薄弱,基层党建普遍存在组织缺位,监督缺失问题。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纪委立案查处违纪的3033人中,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有1340人,占比44%”的整改情况
1.认真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巩固年”活动。充分运用“基层党建提升年”成果,把2018年党建工作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项目清单,进一步统筹推进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和提升基层党建基础、党建质量、党建水平,打造“珠源”系列党建品牌。
2.全面提升支部规范化水平。持续开展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提升,全面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把2018年确定为“支部建设规范年”,积极探索开展党支部晋位升级活动,全面提升党支部规范化水平。
3.大力实施基层党组织“领头雁”培养工程。定期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分析研判,对不适宜任职的及时进行调整撤换,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
4.全面聚焦脱贫抓党建。深入实施活动场所覆盖、村级集体经济“脱壳”等八项行动,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使基层党建更好地融入扶贫、服务扶贫、推动扶贫。整合有关部门的力量,采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整治“村霸”和庸懒滑贪“四类村官”65人。
(六)关于“基层党组织薄弱,全市教育系统3055所学校中,公办2085所只有1466个党支部,民办970所中只有104个党支部”的整改情况
1.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推进会精神,认真落实《曲靖市关于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理顺党组织管理体制,健全学校党建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学校专职党务工作人员。
2.在全市教育系统范围内,对各级各类学校成立党支部情况、公办民办学校党员教师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按照“点面结合、应建尽建”原则,结合实际在年级、学科、教研组中等设置党支部,实现党员教育管理与各项工作业务有机结合。全市公办学校中,共建有党组织的学校1626所。
3.督促各县(市、区)委在党的教育工作委员会中配齐配强专兼职党务工作者。把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纳入基层党建目标责任考核,考评结果与绩效考核、职称评定、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等挂钩,确保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4.突出党史党风党建文化和校史校风校园文化两条主线,不断加强校园文化、党建文化建设,增强文化对师生的感召力和影响力。
(七)关于“底数不清,在同一时间段,提供给巡视组的全市基层党支部数,市委组织部有17834个,市纪委有16861个,相差973个”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强化党内统计工作,对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市直单位组织人事干部进行党内统计工作集中培训,扎实做好年中党内统计和全年党内统计工作,加强数据库更新维护。适时通报党员和党组织数量变化情况,确保做到了精准掌握基层党支部数量。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责任落实还不够严”的整改情况
1.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市委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牢牢抓在手上,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要求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2.健全制度机制。认真落实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述责述廉,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等制度;建立健全廉政教育机制,定期对党员干部开展理想信念、廉政法规、从政道德等方面的教育。
3.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运用。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健全社会评价机制,全面了解群众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评价,评价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二)关于“十八大以来仍有少数领导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的整改情况
1.加强对案件查报工作的领导。坚持集体排查,市纪委书记主持书记专题会听取问题线索排查情况汇报,做到逐个研究、逐件排查、逐项审定。
2.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设来信、来访、网络、电话、新媒介“五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制定执行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干部下访制度,把主动发现问题线索的“触角”延伸到基层一线。建立“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工作机制。
3.深化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从问题线索抓起,围绕党员干部违规违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重点严查“四风”问题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着力通过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歪树”扶正。紧盯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查重处治“病树”,毫不手软拔“烂树”。
4.扎实做好案件查处工作。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三)关于“责任落实还不够实,严肃性不足。如:麒麟区政府党组对棚户区改造民生工程未严格把关,重复申报西门街棚户区改造项目获取财政资金1755.58万元,区政府党组被通报问责,两个部门党组和11名责任人被追责”的整改情况
1.进一步压实责任。市委出台了《曲靖市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列出“两个责任”清单,将责任内容细化、量化、固化,增强“两个责任”的针对性。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制度,分类制作责任书,由市委书记与纳入综合考核地区和部门党委(党组)签订。向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发放《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及部门领导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廉政谈话记录簿》,深入推进落实“两个责任”纪实管理,防止责任落实抽象化、形式化。
2.严格责任追究。深入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不力、不抓不管,敷衍塞责、虚与应付等相关人员,严格追究责任,以责任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2017年12月,查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13个,问责领导干部14人。
(四)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有差距,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如:市国土局个别领导办公室面积超标9.226㎡;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某领导办女儿婚宴101桌,向区纪委报备的仅36桌”的整改情况
1.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印发《关于重申严禁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纪律规定的通知》,在全省率先制定《曲靖市关于禁止公务活动和工作时间饮酒的规定(试行)》,从源头上整治大操大办、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等问题。印发《中共曲靖市纪委曲靖市监察局关于加强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纪委转发中央纪委关于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文件的通知>的通知》,围绕年节假期等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持续开展“四风”问题整治。
2.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市纪委与党委政府督查室、财政、审计、税务、公安、交通等职能部门和市纪委有关部门“四风”问题线索移交处置、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及时受理和查处“四风”方面群众举报。2017年,共排查和纠正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问题139个,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23个,给予党政纪处分30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5起19人,对3名监管不力的相关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3.加大纠治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从严查处“四风”问题,通报曝光典型案例。责成国土局对办公室面积超标问题进行清查,已全部整改到位。对沾益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违规操办婚庆事宜的问题,按照《曲靖市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要求进行处理,沾益区委给予相关人员党内警告处分,违规礼金已主动上缴,市纪委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
(五)关于“文山会海仍然突出;麒麟区委发文2014年384份、2015年419份、2016年540份;曲靖经开区2016年召开会议443次,平均每月37个会”的整改情况
1.认真落实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委文件审核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及时研究制定《关于规范向市委报送报告及处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办文流程、发文标准和各类会议审批规定、议事规则,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规范公文处理,指导各级各部门办公室深入推进办文办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严肃精文简会。从严控制和减少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合并的坚决合并,减少参加人员,精简会议日程,切实改进会风。着力精简各类文件,严把质量关、起草关、审签关、发文关和落实关,规范行文和办理程序,优化改进公文内网传输方式,杜绝“依葫芦画瓢”,避免以文件落实文件。
(六)关于“‘三公’经费执行不严”的整改情况
1.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规定,从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支出管理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努力降低行政成本,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2.加强源头管控,强化预算编制。把“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作为预算编制的硬指标,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明确“三公”经费编制口径和方法,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项编细、编实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预算,完整、准确的反映单位“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3.压实支出责任,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严格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三公”经费支出实行日常监控,确保严格执行预算。增强审核把关责任意识,对预算单位“三公”经费在资金申报、票据审核、资金支付方面严格把关,加强报表质量管理,确保账表相符。严格按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要求,实行公务卡刷卡消费,提高公务消费的透明度,规范公务消费行为。
4.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的资金监督职责,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对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三公”经费支出增长的单位,发现问题,严肃处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5.加强会计监督,细化预算,严格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督,严格问责,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74—8876011;电子邮箱:qjswzgb@163.com;曲靖市麒麟区文昌街58号市委巡视联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