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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西双版纳州:及时把工作重心从转隶调整到监委运转上来

发布时间:2018-03-09 07:59:51   来源:云南省纪委

监察委员会组建完成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州监委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及时把工作重心从转隶调整到运转上来,全面履行纪委监委联署办公新职能,促进纪委监委各项工作健康运行、有序开展。

按照“人岗相适、合理搭配”的原则,西双版纳州对转隶干部和纪委干部进行混编,将合适的人安排到合适的岗位。同时,将内设相关机构、职能进行整合,进一步明确监督室负责部门单位的日常监督,审查室负责对违纪违法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履行监察调查,实行“一案一指定”“一案一授权”,力量配备向监督执纪审查一线倾斜。

围绕提升履职本领这一目标,西双版纳州充分运用现有资源在机关内部开展执纪审查监督部门业务培训,主要由熟悉纪律审查工作的纪委干部讲授党章党规党纪和纪律审查业务,由熟悉职务犯罪工作的转隶干部讲授法律知识及法律文书的制作,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尽快熟悉精通业务。

在开展业务学习培训基础上,西双版纳州按照“老事老办法,新事新办法”的原则,及时和规范处置问题线索,协调检察机关共同做好问题线索清理、移交工作,全州共移交问题线索36个,问题线索移交、处置实现全口径对接。州、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以问题线索为切入点,对纪委的问题线索、检察院移交的问题线索及监察委成立后新收到的线索进行统一排查和全部分办,统筹调配办案力量,实现纪律审查和法律审查一并进行,同步实施、并联推进,实现监察效能最大化。

此外,针对全州监察体制改革后监察对象成倍增长的实际,积极探索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与监察委监督调查处置职能的衔接问题、监察委与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与协调机制,加强信访信息化建设,推动形成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完善州委政法委牵头制定的政法机关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1+4”制度体系,召开相关部门工作协调会,协调衔接制度建设工作,及时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做好纪法衔接,为监委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保障,确保纪委监委依规执纪、依法监察。(杨富东  岩温扁)